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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4581/2019-00016 分类:
发布机构: 林业局 成文日期: 2019-05-31
名称: 2018年林业统计数据
文号: 发布日期: 2019-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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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林业统计数据

发布日期:2019-05-31  浏览次数:-


【植被和生物资源】河源市光、热、水资源丰富,四季常青,动植物种类繁多。全市共有野生植物280科、1645属、7055种;栽培植物633种,分隶于111科、361属;有真菌1959种,其中食用菌185种,药用真菌97种。全市有陆生脊椎动物257种,其中兽类63种、鸟类156种、爬行类25种、两栖类13种。有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蟒蛇,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水鹿和白鹇(省鸟)等,省重点保护动物棘胸蛙、沼蛙、平胸龟等。国家一级保护植物有南方红豆杉、伯乐树等,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桫椤、半枫荷等。在植被类型中,有属于地带性植被的北热带季雨林、南亚热带季风常绿阔叶林、中亚热带典型常绿阔叶林。

【概况】全市有林业用地总面积121.28万公顷,占国土面积的77.45%,其中,森林面积113.96万公顷。国家级、省级生态公益林面积68.83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980.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72.78%,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自然保护区52个,批建森林公园112个。积极争取中央、省级项目资金,组织水源林、碳汇林、四江流域及主干道绿化、保护区建设、国有贫困林场、农业综合开发等项目申报,落实强林惠民政策。为企业争取财政贴息,鼓励林权抵押贷款。抓好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巩固提升林业建设成果。2018年,我市落实中央、省、市资金共67153.34万元,其中中央专项资金8770.81万元,省级专项资金56968.66万元,市本级专项资金1413.87万元。政策性森林保险1723.5万元,参保面积861.75万亩,新建县级湿地公园1个。

造林绿化全面推进新一轮绿化河源大行动,大力实施森林碳汇、森林进城围城、乡村绿化美化等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增加森林面积,提高森林质量,着力改善重要区域、重要地段生态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义务植树活动,努力建成一批生态宜居乡村,改善人居环境,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生态需要。基本完成古树名木普查建档工作,实现全市古树名木动态化管理。2018年,全市完成森林碳汇重点生态工程造林任务12.21万亩,完成生态景观林带任务3800亩;完成森林抚育69.11万亩,建设乡村绿化美化示范点113个,全市义务植树约447.4万株。

森林防火】创新森林防火“一二三五”工作模式,实现“一个覆盖”,以宣传《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为抓手,实现到基层镇村宣讲轮训工作全覆盖,累计举办宣讲培训120多场次、参加培训人数累计约3万人;健全“两个机制”(即高火险天气周末双休日和重大节假日市直接对乡镇主官值班情况进行抽查通报机制,市直接对森林防火工作不力造成山火多发的乡镇主官进行约谈机制);开创“三个率先”(率先在全省举办地市级地空配合森林火灾扑救演练,率先在全省建立首个市级森林防火业务培训师资库,率先在全省全面实行森林防火工作重点镇、村挂牌跟踪监管制度);狠抓“五个责任”落实(县镇村的主体责任,林业部门的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联动责任,森林经营单位的社会责任,老百姓守护绿色家园的直接责任),最大限度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在全省率先建设林火远程视频监控系统二期项目,尽快实现全市林地监控全覆盖。2018年,全市未发生重大森林火灾、“过夜火”和人员伤亡事故,森林火灾宗数和受害面积大幅下降,森林火灾受害面积未突破1‰省控指标。《中国绿色时报》刊登我市“一二三五”森林防火创新工作模式省委办公厅刊发专题信息充分肯定我市森林防火工作经验做法。

【林地林木管理及争议调处】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征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及后续监管工作,合理规划林地资源,优先支持国家、省市重点民生项目,对不符合征占用林地条件的建设工程不予审核上报,从严控制采石、采矿、取土和风电场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开展全市森林督查工作,对国家下发的疑似违法图斑进行实地核查,涉及违法案件依法严厉立案查处。基本完成森林资源二类调查工作。2018年,全市经省审批同意使用林地的项目179宗,涉及面积1305.68公顷,其中占限额844公顷,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林业用地保障。2018年,全市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8806.63万元,发放采伐证2833份,审批采伐面积15205.53公顷,采伐蓄积101.81万立方米。扎实开展涉山林纠纷问题社会矛盾大化解专项行动,深化贯彻实施《广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例》,落实领导包案制,以地毯式排查、协调解决、集中调处等办法大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林区秩序稳定。全市涉山林纠纷案件共95宗,面积1794.09公顷;已办结83宗,面积1379.89亩,化解率达87.3%。办理涉林信访98宗,接访658人次。

生态公益林和自然保护管理】不断提高生态公益林林分质量,建设生态公益林示范区,增加生态公益林一、二类林率比重,充分发挥生态公益林效益。提高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督促足额及时发放到位,切实增加民生福祉。基本完成国家级生态公益林落界工作,界定国家级公益林385.11万亩。新增省级生态公益林示范区1个,生态公益林补偿标准提高至31元/亩。今年全市发放损失性补偿资金22268.57万元,发放率为90.3%。在“鸟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和“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期间,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方式开展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和湿地保护等公众教育宣传活动,群众保护野生动植物及湿地的意识得到提高。定期或不定期对宾馆、酒楼、旅游景点、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有力打击非法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严格审查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规范完善相关程序,依法依规办理行政审批。做好野生动物监测防控工作,严格执行疫病报告制度,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做好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边界矢量化、总体规划和本底调查工作,打击在自然保护区非法经营的人类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森林病虫害防治】积极开展森林病虫害疫情监测普查,探索病虫害防治新技术新方法,在全省率先推广无公害真菌制剂防治松材线虫病,飞机喷洒噻虫啉防治松褐天牛,应用新型引诱剂诱捕松墨天牛并进行推广示范。加强检疫监管,要求所有疫木不下山,停止松木商品性采伐,强化产地检疫、调运检疫及检疫复检。扎实推进林分改造,全面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2018年,全市完成松材线虫病防治面积1.42万公顷,完成林分改造853.33公顷,认定疫木定点加工企业3家。

【森林公安执法】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积极开展“查处野外违规用火 严惩火灾肇事者”、“2018红线行动”、“打击走私象牙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专项行动”、“飓风1号”、“春雷2018”、“绿剑2018”、全国“禁毒2018两打两控”等专项打击行动,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和刑事执法职能作用,对全市林区社会治安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破坏林地资源行为保持高压打击,坚决遏制乱砍滥伐、乱占乱用等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发生。2018年,全市森林公安共立案601起(其中刑事案件142起,林业行政案件459起),查处568起(其中刑事案件109起,林业行政案件459起)。刑事案件查处率为76.8%,逮捕率为51.4%,移送起诉率为100%。林业行政案件查处率为100%,处理441人,罚没金额298万元。

林业深化改革及生态宣传】推进林业重点领域改革,进一步破解长期以来制约林业发展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国有林场改革,全市12个市、县属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工作基本完成,并通过省级验收。大力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编制《河源市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探索碳汇交易试点,积极申报桂山林场碳普惠制林业项目,桂山林场核定碳减排量40024吨,交易价格22.5元/吨,获得收入约90万元。组织开展“十佳林业人”评选活动,宣传报道我市林业先进人物无畏艰辛、艰苦奋斗保护生态河源典型事迹。举办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生态河源·美丽林业”摄影大赛,打造和擦亮“万绿河源”城市名片。开展以“全面参与植绿护绿,共建共享生态河源”为主题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宣传,倡导全社会行动起来植绿爱绿护绿。

林业产业发展】实施林业乡村振兴战略,制定《河源市乡村振兴林业行动计划》,加大对乡村优先发展的倾斜支持力度,扎实推进乡村林业特色产业发展,促进乡村林业向集约化、规模化和产业化方向发展,努力建设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和产业兴旺的富裕乡村。积极发展森林旅游、森林度假、森林康养产业。大力支持本土林业企业积极申报油茶种植、绿化种苗基地等国家级林业综合开发项目。2018年我市申报省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2个、省级特色经济林项目6个,申报2018年中央财政科技推广项目1个,认定市级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个。全市林业总产值约128.69亿元,其中森林旅游休闲产业产值51.71亿元,油茶产值19.99亿元,林下经济产值13.24亿元,林业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