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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490C/2026-00003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6-01-14
名称: 关于废止《关于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号: 河教〔2026〕5号 发布日期: 2026-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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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关于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1-14  浏览次数:-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各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的通知》(河府办公〔2025〕1号),《关于做好台湾同胞子女在我市中小学和幼儿园就读工作的实施意见》(河教基〔2008〕83号)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8〕64号)第二条、《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粤教外函〔2018〕456号)第二条、《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教考〔2023〕14号)第二条第(三)款第7项的文件规定存在冲突,即日起予以废止。




  河源市教育局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