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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490C/2025-00094 分类: 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8-12
名称: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转入自主招生阶段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河教考函〔2025〕44号 发布日期: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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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转入自主招生阶段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积极支持及各招生院校努力配合下,今年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总体上实现既定工作目标。接下来,我市存在招生计划缺额的普通民办高中、中职(技工)学(院)校(含民办)全面转入自主招生阶段。

  一、自主招生资格界定

  (一)未被普通高中(含普通民办高中)学校录取的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类应届在库考生。

  (二)未被中职(技工)学(院)校(含民办)学校录取的2025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类应往届在库考生。

  特别说明,已被我市及外市上述学校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自主招生资格。

  二、普通民办高中学校招生录取

  明确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据统计,今年全市普通公办高中招生计划足额完成,个别普通民办高中仍存在招生计划缺额,高中招生计划资源需进一步统筹使用。经综合研判,转入自主招生阶段后,明确今年全市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为中考总分(含政策性加分)365分以上(含365分)。    

  三、中职(技工)学(院)校招生录取

  目前,2025我市中职学校全日制部分专业尚有招生计划缺额。各中职学校转入自主招生阶段后,未被普通高中(含民办)、中职(技工)学(院)校录取且有意愿报读的在库考生,可于8月13日至8月26日17时30分前,向意向就读学校咨询,具体征集志愿的方式由各中职学校按有关规定确定。

  尚有全日制招生计划缺额的中职(技工)学(院)(含民办),根据招生计划缺额数,制定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符合自主招生资格的考生可于8月13日至8月26日17时30分前,向意向就读学校咨询,具体征集志愿的方式由各中职学校按有关规定确定。



河源市教育局

2025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