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教育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138”具体安排和“百千万工程”重点任务,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意见及市委、市政府建设教育强市的实施意见作为工作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加快构建高质量教育体系,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以高质量教育服务河源高质量发展。
一、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深入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用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生读本》,推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地方重大实践与视察地方和学校重要论述进课程教材。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政课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思政课课堂教学提升行动,建设一批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遴选建设一批市级课程思政改革示范项目,加大课程思政优秀教学案例的推广。健全“三全育人”体制机制,构建社会实践育人新范式。建强思政课教师队伍。深入开展“学习新思想 做好接班人”、“技能成才 强国有我”、“新时代好少年”、“读懂中国”等系列教育活动。
二、积极谋划推进教育强市建设。深入贯彻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意见,系统开展宣传解读。协助市委、市政府起草印发建设教育强市实施意见。聚焦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谋划制定“三个年”活动(即重点任务攻坚年、校园安全巩固年、干部作风提升年)实施方案,通过具体化、可行性强的项目行动,逐条逐项推动上级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部署落地、任务落实,并加快组织实施。按照目标任务分工,健全完善任务分解落实工作机制,将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督查督办和教育综合督导,确保各项任务得到有效落实,取得良好实效。
三、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持续强化政治机关意识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严格贯彻落实党组“第一议题”、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学习制度,通过专题学习、专题党课、宣讲会、读书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在2024年上半年基本实现全市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分设以及专职副书记设立,构建行之有效的制度体系和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基工程行动、“竞标争先”行动、“绿美行动”,深入实施党支部规范化建设,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党员,分层分类抓好党员干部学习培训,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进一步加强民办学校、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建工作。全面落实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巩固拓展意识形态安全工作体系。
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断完善全面从严治党体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教育强市建设等强化政治监督。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做好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和廉洁教育,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有效延伸、落实落地。定期与驻局纪检监察组开展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主动接受监督。深入开展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态。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树牢“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杜绝铺张浪费。保质保量如期完成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任务,进一步强化成果运用。全面履行教育审计职责。
五、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市建设。狠抓试点项目进度,加大力度推进教育评价改革试点工作,确保通过省对市的终期评估,试点市项目顺利结项。以教育评价改革为契机,及时巩固扩大试点工作的经验做法,推动出台一批可推广交流的政策措施,总结一批教育评价改革体制机制创新成果,着力解决当前教育评价中存在的“五唯”顽瘴痼疾和制约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突出问题,全面构建良好的教育生态。
六、拓宽德育途径与实践活动新载体。组织开展爱国主义教育系列活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培养中小学生的文化自信和民族自豪感。以实施《河源市实施青少年铸魂育人工程行动方案》为抓手,重点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组织好2024年度教育系统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考评工作。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专项教育,抓好青少年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法治宣传教育、未成年人专项保护、重点群体的关爱帮扶、禁毒教育等工作,做好防学生欺凌、防性侵等预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三预”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市、县、校”三级学生心理健康管理平台,做好青少年心理问题预防工作。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等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及管理,开发一批研学实践教育精品课程,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的研学实践教育精品线路,拓宽青少年研学实践途径。继续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落实细化要求,积极探索多元化特色化劳动教育路径,构建“一校一特色”劳动教育新格局。探索“双减”背景下校家社协同育人机制建设,促进家校合作,整合社会资源,营造共同育人良好氛围。推进教育系统基层关工委组织建设。
七、推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扎实做好常态化学校体育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完善市县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年度抽测制度,谋划做好省对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抽测迎检准备,确保我市学生体质健康抽测成绩达到省定标准。推动我市3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体育运动场改造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工验收并交付使用。指导东源县上莞中学、龙川县麻布岗中学、紫金县尔崧中学3所省首批“镇校体育共享”示范点做好开放管理工作。深化体教融合,大力改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做好河源市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筹备工作。深入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组织开展“绿美河源·追梦少年”系列活动,选派队伍参加广东省第八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推动东源县开展艺术素质评价试点工作。实施健康学校建设行动,动态调整和优化校园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做好急救教育试点学校建设和管理工作。推进课室采光和照明改造工程,加强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做好2024年度学生健康体检工作和新生入学肺结核筛查工作。加强学校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养成率。组织开展国防教育进校园“七个一”系列活动,加强学校国防教育师资队伍力量,组织国防特色学校参加军事特色课目展演、第三届学校国防教育成果交流展示。深化学生军训改革与创新,进一步规范学生军事训练工作。
八、深入推进教育帮扶和教育对外开放工作。深入实施基础教育“百校千师万生”行动,积极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片区化办学,构建“城区优质学校 +‘三所学校’+乡镇域内其他学校”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全面做好市级、省级优质教育集团培育。持续推进东源县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紫金县义务教育教学改革实验校建设工作。深入推进“双百行动”,围绕“一批样板、两项任务、三个下沉、四类台账、五项机制”组织实施项目运行,与结对高校合作共建,助力“百千万工程”。积极主动对接深圳市教育局和深圳大学、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等高校,按照结对帮扶协议和任务清单,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加强跟踪督查,定期检查项目进展情况,督促项目落实见效。加强对支援教师的组织管理、科教研管理以及后勤服务保障,发挥支教教师示范引领作用。推进纵向帮扶工作。深入实施“姊妹学校”“姊妹园”缔结计划,配合做好香港公民科高中生来粤来河考察工作。加强港澳台侨学生管理服务。
九、推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河源市“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河源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督促指导各县(区)结合实际出台相应文件。大力推进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学位建设,持续减少购买、租赁学位数,推动各县(区)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巩固提升“5080”攻坚成果,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85%以上。落实省、市十件民生实事,推动学前教育生均拨款最低标准提高到每生每年600元。依托乡镇公办中心园办好村园,加快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建设。2024年全市拟新改扩建幼儿园7所,新增学位2995个。持续推进源城区、东源县“岭南自主游戏”实验区工作和紫金县“城乡学前教育一体化管理资源中心”试点工作,全面做好各项评估、考核、成果验收工作。推动各县(区)积极申报创建新一批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
十、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一步优化完善城乡学校布局,尤其是“三所学校”、小规模学校及存在大班额、大校额学校的区域布点规划和结构调整。持续加大优质公办义务教育学位供给,2024年全市拟新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6所,新增义务教育学位5190个。对照省定办学条件标准,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补齐学校场所设施、仪器设备、生活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短板弱项。用好省级专项资金,进一步改善市直学校教育信息化装备条件。加强乡镇寄宿制初中学校建设,有效解决“一床两人”问题,并适当扩大招生地段辐射范围。完善中小学教研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推进教学及考试评价方式方法创新。做好控辍保学常态化清零工作,充分指导各县(区)和学校利用好国家和省控辍保学平台,核查核实疑似辍学学生,及时开展劝返复学工作。全面实施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做好随迁子女、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教育保障。配好各学科专任教师,逐年实现教师总量达标、优秀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校际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升。
十一、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积极推进普通高中达标建设,完成源城区埔前中学、连平县忠信中学改扩建工作,新增公办普通高中学位1300个。实施普通高中内涵建设行动,强化优质教育资源引领辐射。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积极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高考体育类改革,深化高考艺术类改革,以课程建设为核心培育特色学校,强化高中特色发展政策供给。依托省全口径全方位融入式结对帮扶机制,采取跨区域或市域内结对方式,建立优质普通高中与县中的托管帮扶关系。推动实施学校管理帮扶、实施教育教学及教研帮扶、指导教师专业发展、共建共享教育资源、实施学校特色建设帮扶等五项任务的有效落实,不断提高县中办学质量。支持县中创建人文、数理、科技、艺术、体育、综合高中等多种类型的特色学校。
十二、促进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规范协调发展。加快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持续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安置工作,确保2024年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达97%以上。推进全市招收残疾学生5人以上(含5人)的普通学校全面建成资源教室,指导各地各校配齐配足资源教师,充分发挥资源教室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提供特殊教育、康复训练和咨询的重要作用。指导各县(区)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持续完善送教上门服务标准,科学认定服务对象,规范送教上门形式和内容,加强送教服务过程管理,提高送教服务工作质量。2024年全市拟新改扩建特殊教育和专门教育学校2所,新增学位260个。加快推进市启正学校永久校区一期建设,进一步扩大招生规模,力争实现男女同招。强化专门教育学校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丰富专门教育学校办学课程,组织多样化综合实践活动,形成河源专门教育特色品牌,提升办学实效。
十三、深入推进“双创”工作。紧盯“双创”验收时间节点,倒逼工作安排,严格对照评估内容和标准,推动县(区)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加大推进力度、创建步伐,做到目标细、责任明、措施实。督促各县(区)对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标准和要求,逐项逐条研究,明确自身存在的短板和问题,集中力量攻克创建工作难点、堵点,切实解决好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学前普惠性资源总体不足等问题。加大创建“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工作督查力度,对思想不重视、整改不力的县(区),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全力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2024年,市教育督导部门重点对东源县、龙川县进行2—3次专项视导,对其他县(区)开展1次专项视导。
十四、巩固深化“双减”成果。锚定“双减”三年工作目标,发挥“双减”专班统筹指导督促作用,深入开展交账攻坚冲刺行动,切实推动“双减”工作提质增效。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改”工作,优化作业管理和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巩固提高学校作业设计能力、课堂教学质量和课后服务水平。抓好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开展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材料、从业人员、预收费资金监管等专项行动,全面整顿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行为,规范非学科类培训监管。全面规范培训收费行为,全力推进校外培训“先学后付”和数字人民币支付方式改革,有序推进办学信息规范公示公开,稳妥处置校外培训舆情监测及信访投诉。抓好执法体系和执法队伍建设,按要求配置监管队伍执法人员或组建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联合执法队伍。持续加强宣传引导,带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提炼我市校外培训治理典型案例和经验做法,做好“双减”三周年的成果宣传。
十五、加强教材和语言文字管理。加强中小学教材管理,做好中小学教学用书征订,规范各类教材、教辅及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持续开展中小学校园读物排查清理工作。举办中小学“书香校园”建设系列活动、“最美阅读空间”评选活动,开展青少年学生读书行动优秀案例和“书香校园”遴选活动。持续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和服务,助力推动国家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
十六、支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强党对民办教育的全面领导,提升民办学校党建和思政工作水平。健全民办教育管理制度体系和政策体系,深化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推动民办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引导支持民办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巩固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专项工作成果。
十七、规范有序做好招生考试工作。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省有关规范中小学招生工作的规定,确保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做好本地随迁子女入学工作。稳步推进新增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推进国家教育考试考点智能安检门建设,提升保障国家教育考试安全。推动高考英语听说考试设施设备更新改造。加强市、县(区)招生考试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全市考务工作队伍专业素质提升。扎实做好高考、研考组织工作,确保考试招生各项工作安全平稳。
十八、高质量发展职业教育及成人教育。强化督促检查,建立中职学校办学条件达标调度机制,巩固已达标学校达标成果。继续推动市职业技术学校迁址新建工作,督促东源县加快东源卫生职业技术学校北校区二期工程建设,督促龙川县推动龙川职校专项债申报及迁建工作。扎实推动河源理工学校、河源市职业技术学校完成省级高水平中职学校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中职学校申报省级重点职校,扩大省重以上学校占比,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落实服务制造业当家战略,强化就业指导和服务,推动实施中等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专项行动计划,探索建设区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加大“双师型”教师培育力度,探索实施职业教育“三名”工作室建设。办好全市职业教育活动周、第二十一届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中职教师教学能力大赛。依托市县开放大学、社区学院、职业院校积极开展成人教育,拓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组织申报广东省继续教育质量提升工程,积极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十九、深入推进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培育、弘扬、践行教育家精神。开展新教师入职宣誓活动,推进落实教职工准入查询和从业禁止制度,完善教师准入和探索教师退出机制,建立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营造良好师德师风氛围。指导各县(区)和市直义务教育学校探索教师竞岗、招聘、交流轮岗统筹实施方案和教师职称跨校评聘方案,配好配优“三所学校”的校(园)长、教师队伍和教研队伍,推动教师资源的合理配置与流动,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推动实施“上岗退费”“公费定向培养”“银龄讲学计划”“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教师生活补助”等系列政策,组织名优骨干教师和教研员走进乡村学校开展巡教讲学活动。完善市直公办学校教职工请假管理制度。做好河源市2024年度教育高层次人才评选、认定活动。大力推进局党组书记年度人才项目实施。组织开展2024年教师公开招聘工作。强化教师权益保障,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的法定要求,巩固教师工资待遇保障“两个不低于或高于”的工作成果。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做好教职工出国(境)管理工作。
二十、加强教师队伍专业培养体系建设。继续完善市教师发展中心工程建设,尽快投入使用,建立工作机制,并推动东源县、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完成市级认定。落实培育认定“专家型”教师、“卓越教师及骨干教师”、中职“双师型”教师等书记人才项目。深入实施“新强师工程”,统筹实施“国培”“省培”“市培”和对口帮扶单位支持的各类师训项目,健全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教师教育培训课程体系,形成本地培训特色和品牌。健全管理办法,启动市第四批“三名”工作室建设,培育一批名校(园)长、名教师、名班主任队伍。
二十一、深化教研体系建设。以建设高质量教研体系支撑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为总目标,印发实施《河源市基础教育教研质量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加强教研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各学段各学科教研员,进一步提升教研员综合素质,建强“专职+兼职+中心教研组+骨干教师”的教研团队。构建市区、县城、乡镇联合教研共同体,探索开展下沉式教研和问需式教研,持续落实教研员到学校特别是农村薄弱学校开展教学实践制度,积极推动试点先行,力争在促进乡镇薄弱学校提高教学质量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新课标新教材实施研究,提高“双新”实施质量,探索主题学习、项目式学习、研究性学习等跨学科、多学科融合的教学模式。加强教科研工作,规范课题管理,培育教育教学成果。
二十二、推动教育与数字化深度融合。依托粤教翔云国家课程数字教材、“爱种子”、CSMS项目等平台,推动基于数字化支持的教研共同体建设,推进数字化赋能教学、教研方式改革与创新。开展数字化赋能教学质量提升专题研讨活动,提高教研员、教师数字化素养与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组建河源市推进教育信息化与科技创新教育专家型团队,加快河源教育信息化与科技创新教育高端人才培养。在信息化基础条件具备的前提下,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的教研指导和教学应用,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带动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科技创新教育,开展对未来教育课程形态与教学方式变革实践探索,加强中小学生信息化素养的培养。
二十三、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认真落实《河源市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若干措施》,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履行“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责,推动2023年市、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整改,全面做好2024年迎评准备工作,对江东新区实施市级评价。核查各县(区)政府(管委会)2023年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任务书落实情况,签订2024年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任务书。做好本年度市直公办中小学校综合考核,扎实做好市直学校责任区督学挂牌督导工作。指导各县(区)做实挂牌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双减”“心理健康教育”“控辍保学”“防学生欺凌”等专项督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做好国家、省2024年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推动监测结果运用。做好知识产权、质量强市等方面工作。加大市督学、市县督导管理干部和幼儿园督导评估专家库人员培训力度,进一步提升督导队伍人员履职能力和水平。
二十四、提升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管理水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教育工作以及全面依法治教的部署,推动教育法治与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提升依法治教、依法治校水平。推进各级各类学校法治工作测评,启动国家、省、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遴选推荐工作。加强青少年学生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工作,建好用好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普法活动,深入开展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宪法宣传周”、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等系列活动。充分发挥河源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局际联席会议作用,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保持高压态势治理教育乱收费。
二十五、筑牢高水平教育安全根基。开展维护教育领域政治安全专项行动。健全重要敏感节点等级响应工作机制、安全稳定形势分析研判机制,落实台账式闭环管理。强化校园安全基础建设,巩固校园安全防范建设“人防、物防、技防”四个百分之百成果,提升监管和运用水平。开展教育培训领域涉稳问题专项治理。推进“更高水平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加强国家安全教育,开展“4·15”十周年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创建一批市级国家安全教育实践基地,打造“1+12”模式。推进校园安全管理中心建设,构建市、县、校三级校园安全管理中心联动局面,力争2024年实现50%的学校建成校园安全管理中心,50%学校的校园安全管理中心纳入省级校园安全管理中心管理任务。加强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实践活动,提升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避险能力。加强学生人身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和体育场馆安全、校车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预防学生溺水、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校舍安全、消防安全等专项行动,定期开展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坚决遏制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加强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建设。常态化抓好教育系统实验室建设与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管控。
二十六、提高学校后勤保障管理水平。加强学校食堂管理,严格管好用好“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控平台,不定期组织开展全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做到学校食堂应检尽检全覆盖。开展学校后勤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做到规范有序管理。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深入推进制止餐饮浪费,严格实施“六同”就餐机制,强化落实陪餐制度。全面排查学校厨房燃气安全隐患,努力提升厨房消防安全水平和安全系数,加大推进学校厨房电气化建设工作力度。加强学校宿舍管理,推进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热水供应改造工作。深入开展生态文明教育,推进生态文明知识普及、校园绿化美化和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建设。组织师生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开展绿色学校创建。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商超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督促指导做好校服管理工作。加强后勤队伍建设。
二十七、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快推进教育转移支付资金按时合规支出工作,形成监管工作机制,力争实现年底达到总体支出率95%工作目标,保障2025年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足额下达。加强教育经费统计管理工作,分析研判现有教育经费投入差距,优化资金使用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实现教育经费投入两个“只增不减”。加强同级财政部门间沟通对接,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衔接与落实,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体系建设,加强资助监管,提升精准化、体系化水平,强化资助育人功能。继续推进教育基建项目建设,制定项目编制筹备工作进度表、责任分工表和监督检查表,依法依规推进各项筹备建设工作,力争按既定目标任务完成相关工作。统筹盘活管好教育资产。积极主动对接市财政、深河指挥部等部门商讨调剂安排资金投入教育基建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