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教育局、江东新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各有关学校:
2022年度河源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已经结束。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
请各地各校登录“河源市人民政府网”—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通知公告栏(http://www.heyuan.gov.cn/)下载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名单(见附件1),按照公示文稿样式(见附件2)的格式在各单位网站和申报人所在单位显著位置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市教育局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3日至2023年12月19日,各地各校应于12月20日前进行公示。
受理举报或投诉主要由单位人事(职称)部门负责,并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公示期间对群众的各类有效投诉举报,受理部门均应按《信访条例》要求受理并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公示结束后,请各单位纪检(监察)或人事部门在《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见附件3)上如实加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各地各校对没有投诉情况的可按地区或校汇总填报公示情况表,有投诉情况的须按个人单独填报公示情况表),于2023年12月27日前以县区为单位报送至评委会办公室(市直学校直接报送)。
附件:
1.2022年度河源市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
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公示文稿(样式)
3.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公示情况表
河源市教育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1 2022年度河源市申报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通过人员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