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37号)要求,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以及“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索引号: | 11441600007257490C/2021-00076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教育局 | 成文日期: | 2021-06-09 |
名称: | 关于公示“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并告知“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的公告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1-06-10 | |
主题词: |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五项管理”实地督查工作的通知》(国教督办﹝2021﹞37号)要求,现将“中国教育督导”公众号二维码以及“互联网+教育督导”平台举报方式公示如下:
具体举报方式为:扫描上方二维码关注“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点击右下角“互动平台”模块→弹出菜单后点击“举报平台”→对相关情况进行实名举报。
主办单位:河源市教育局 联系方式:0762-12345
粤公网安备44160202000112号
粤ICP备12032302号 网站标识码:441600002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