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交通运输局、江东新区交通公路办公室,市交通运输综合事务中心、市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现将《2024年河源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暨法制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河源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5月14日
2024年河源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暨法制工作要点
根据《2024年广东省交通运输法制工作要点》《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2024年河源市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和法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持续深化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为我市交通运输的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政治任务来抓,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解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员学习、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系列主题宣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努力营造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牵头,各科室参加〕
(二)强化法治建设工作组织领导。把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各项任务的统筹谋划和监督落实作为局党组一项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不断强化党组织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中的政治引领作用。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
责任人职责,坚持法治建设工作与交通运输中心工作同推进,确保法治要求贯彻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和安全生产等领域,按要求开展年终述法及民主测评工作。健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考评督办机制,加强法治工作机构和法治队伍建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牵头,各科室参加〕
二、夯实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基础
(一)结合行业实际积极参与市地方性立法。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人大工作安排,支持配合《河源市恐龙地质遗迹保护条例(修改)》等地方性立法,继续做好《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参与《河源市新丰江水库水质保护条例(送审稿)》的修改并提出意见建议。结合行业热点难点与新动态,积极研究申报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立法建议项目。〔政策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按职责落实〕
(二)加强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重要文件资料和重大民事合同,均应开展合法性审核内审。对涉及市场准入和退出、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交通运输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均应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并按“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存量政策措施的评估、清理工作。及时完成法律顾问的续聘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防范法律风险方面的参谋作用,扩大公职律师队伍并强化职责担当。〔政策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按职责落实〕
(三)健全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印发河源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和《河源市交通运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资料管理和归档工作的通知》,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发布、解读程序,确保依法依规履职,并结合交通运输领域发展的实际需求,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持续做好现行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和延期、修订、废止工作。〔政策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按职责落实〕
(四)落实和完善行政决策制度。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公开化、科学化、合法化,全面履行目录管理、调查研究、专家评审、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决策、策后评估等程序。完善局党组“三重一大”审议事项的提请、登记和审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和纪要。〔办公室牵头,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和各有关科室按职责落实〕
(五)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认真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做好行政复议制度改革的配套工作;强化《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学习,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行政预防和调处化解,强化诉源治理;提升工作档案和执法案卷质量,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制,确保行政决定依据和证据精准及时、答辩到位、出庭准备充分。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时办理和反馈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加强分析研判和案件研讨,强化经验总结,提高全系统应诉能力。〔政策法规科、安全监督科、执法监督科分工负责,各有关科室各负其责〕
三、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交通运输营商环境
(一)深化行业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市委深改办年初计划,探索落实县域客货邮融合机制。做好“融湾”“融深”相关工作,按时完成市委深改办新下达的其他改革任务。〔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统筹,综合规划科、基建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科技信息科按要求落实〕
(二)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动态调整完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提升行政许可标准化水平。继续做好国务院、省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承接工作,确保衔接到位。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相关工作,落实好开办运输企业“一件事”、信用修复“一件事”。〔科技信息科、执法监督科、政策法规科牵头,基建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城市公交科、港航管理科、违章处理科具体负责〕
(三)推进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强抽查事项清单管理并及时向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申报年度计划,在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精准更新完善“一单两库”。按“谁职责、谁发起,谁检查、谁录入”原则,严格规范抽查流程和月报台账,强化行政检查案卷管理,及时将检查结果向社会公示。〔政策法规科牵头,基建管理科、道路运输管理科、城市公交科、港航管理科、执法一科、执法二科、执法三科具体负责,安全监督科、执法监督科在各自监管范围统筹〕
(四)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将“综合查一次”与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工作同部署、同落实,选取交通运输领域诚信评价等次高、涉及检查部门多的市场主体或者新产业新业态企业,分期分批纳入“综合查一次”企业清单,并及时报送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核准,按要求开展“综合查一次”检查,切实减少对诚信评价等次高的企业干扰。〔执法监督科牵头,执法二科具体负责〕
四、提升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一)全面加强执法培训。切实做好全国统一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和申领工作,尽快完成综合法律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把准入关。探索行政执法人员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业务培训模式,有效提升行政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分别负责,各有关科室参与〕
(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谁执法、谁公示”责任制,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完善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合法合理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坚持审慎监管,推行轻微免罚和首违不罚告知承诺制。健全行政检查执法制度,依托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粤执法平台,动态完善更新检查事项、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信息。〔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有关科室具体负责〕
(三)深化跨区域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有效衔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合公安部门进一步探索构建跨省、跨市联合执法协作方式,协同防范和严厉打击“两客一危一重货”等类别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落实《广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标准》,及时有效做好交通运输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有关执法科室具体负责〕
(四)强化执法督查力度,加强执法服务保障。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和典型案例指导工作。落实好执法专项监督和常态化监督工作。加强对执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事项的监督。加强行政执法力量协调和信息报送。坚持寓服务于执法,依托公路超限检测点、违章处理中心等场所,为交通运输企业和从业人员提供合规指导和法律咨询服务。〔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有关执法科室具体负责〕
(五)持续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应用。全面推广使用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对非法违规营运客车、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实施精准打击。加强智能化监管执法终端配备,完成执法全过程监管子系统和PC端、手机端的部署及应用工作,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电子化记录和电子化办案。提升治超工作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治超非现场监测点和超限检测点的建设和应用,推行“非现场+现场”治超模式,精准打击违法超限运输行为。〔执法监督科、科技信息科牵头,各有关执法科室具体负责〕
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一)认真落实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内控和社会舆论监督机制。深入贯彻执行重大事项、重要政策措施请示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力争按时答复率、满意率100%。及时汇总、修订、补充内部管理制度和各行业领域工作制度,依法科学、规范有效强化内务管理和工作监管。强化时效管理,提升政策宣传解读质量,创新政策宣传解读方式。强化各渠道舆情信息汇聚共享,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和分析研判能力,及时准确回应公众诉求,总结舆情分析处置成效,通过重点难点问题和共性诉求的解决,推动行业治理与服务质量提升。〔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参与〕
(二)推进政务运行公开透明。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和预公开,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应当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依据等,广泛听取公众意见并公开意见采纳情况。推进重要部署执行和结果公开,重点公布进展情况、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加强单位职责、办事指南、政务服务事项、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并及时更新调整。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交通运输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打造阳光、公开、透明政府部门。〔办公室牵头,各有关科室参与〕
六、扎实开展普法宣传和法治培训工作
(一)深入推进行业普法依法治理。围绕普法责任制建设、系统内普法及法治实践,推动全面普法,进一步压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制定实施市交通运输系统2024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全面实施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以及社会面普法责任清单。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和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路政宣传月、执法体验周、交通运输法律法规规章普法主题日等活动,加强行业普法品牌培育。(政策法规科、执法监督科牵头,各有关科室按职责落实和参与)
(二)扎实开展法治教育培训。建立健全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和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举办学法课堂和法学讲座,推动线上选学和线下自学,组织旁听庭审活动和年度学法考试,不断提升交通运输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办公室、政策法规科牵头,各有关科室按普法责任清单落实,全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