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河源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有关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融入国资国企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之中。通过深化依法监管和提高依法治企水平,为国资国企的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法治思维促改革攻坚
1.深化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切实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改革发展的能力。通过会前学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主题教育专题学习、培训班等形式,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论述和重要部署。持续推动市国资系统各级领导干部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常态化。
2.加强党纪学习教育。持续深化党纪学习教育,巩固党纪学习教育成果。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全年组织召开警示教育会7场次、402人次,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42场次、937人次,组织典型案例研讨26场次、345人次,参观警示教育基地6次、166人次,讲专题党课51次、792人次,开展家庭助廉活动6次、450人次。
(二)压实主体责任,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
1.强化“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委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相关要求,切实履行依法行政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提升法治意识,带头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进一步理解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体系和核心要义,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始终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依法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的根本遵循,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行稳致远。
2.落实班子成员责任。市国资委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通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法治学习、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依法决策。同时,督促市属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体系,推动企业法治建设责任层层落实。
3.推进依法治企。强化企业法律风险管控。指导市属企业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控体系,完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法律风险管控机制。我委印发了《河源市市属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试行)》,加强了对企业重点领域的法律监督,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企业持续提升法治建设水平,将法治建设纳入企业考核评价体系。
(三)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强化学法普法。将法治教育纳入委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国资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全系统干部职工法治专题培训2场次,参训人员126人次。充分利用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平台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相关内容,各市属企业积极谋划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专题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学习宣传活动,提升国资国企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
2.落实法治宣传。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栏等线上线下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治建设成果和典型案例。制作法治宣传短视频、海报等宣传资料,通过生动形象的方式普及法律知识,提高法治宣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同时,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如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市属企业共开展法治宣传活动12场,参加达人数680人次。
(四)深化依法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1.严格合法性审查机制。我委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国资监管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重要合同等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合规。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国资监管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有效防范了法律风险。
2.优化提升完善政务公开。我委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促规范、以透明强监督,系统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健全“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回应反馈”全流程舆情管理机制,强化舆情风险前瞻研判与快速响应能力,全年未发生因政务信息公开引发的负面舆情或行政复议、诉讼案件。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及社会公众监督,委主要负责同志年内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2次,研究解决公开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政务公开深度融入国资监管全链条,以透明高效的信息发布助力国资国企治理效能提升。2025年,我委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布的政府信息69条,未发生一起政务信息公开舆情。
3.依法化解矛盾纠纷。 市国资委始终坚持法治思维和底线思维,以“预防为主、源头治理、依法化解”为原则,构建全周期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严格落实“月度排查、季度研判”工作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调处责任落实到人,依法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消除不安定因素。2025年以来我委协调处理信访71宗,已办结69宗,2宗仍在办理中;12345政府热线受理工单124宗,2单办理中。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以来,市国资委紧扣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目标,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收官部署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但对照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新标准、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新使命,在破解深层次体制机制难题、适配新质生产力发展需求等方面仍存在差距,主要问题和不足如下:一是国资监管法治体系不够完善。国资监管运行机制仍不够完善,适应国资国企改革发展要求的依法监管体系还需进一步优化,部分规章制度仍无法适应现阶段依法行政工作的要求。二是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个别国资国企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学习不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把握不精准,学习的深度不够,依法行政观念及依法行政水平还有待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三是企业依法经营意识和能力需要提升。企业法治建设总体上还不平衡,部分国企依法合规经营意识还不够牢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所欠缺,法治建设推进乏力,职能作用未充分发挥。部分企业合规管理体系不够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对风险防控重视程度不足。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6年,市国资委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为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一)持续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法治讲座、案例研讨等形式,不断提高干部职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将法治思维贯穿到国资监管和国企改革发展全过程。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丰富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和形式,结合国资国企工作实际,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制作发布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产品,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提高其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提升依法监管效能。加强对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不断完善国资监管制度和方式方法,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手段,实现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加强对监管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的监督检查,推动企业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