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电话:0762-3293380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督办等工作。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指导所监管企业信息化建设。承担安全生产、计划生育、综治、保密、乡村振兴、政务公开、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后勤管理等工作。
财务管理科。电话:0762-3293371
负责监缴所监管企业固有资本收益,对收益的使用进行管理,并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的年度收支计划报市政府批准后执行。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和财务管理。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资产收益管理法规、制度,提出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办法。负责收缴所监管企业产权转让收益,监管产权收益收支情况。承担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统计、运行情况分析和预测工作。
改革发展科。0762-3293383
研究提出市属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设,拟订市属国有资本中长期发展战略和实施计划。指导和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督促落实。提出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按相关规定对所监管企业的投资进行审核或备案。研究报订所监管企业结构调整和资产重组方案并指导落实,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办法,协调解决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编制并组织落实国有企业改革转制计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改革重组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资本运营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公司章程。
产权管理科。0762-3293375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意见,报订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划转、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依法承担国有股权管理的相关工作。承担监管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监督、规范国有产权交易。
党群工作科。电话:0762-3293376
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指导所监管企业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培训、出国(境)管理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对监管企业执行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情况的监督,组织开展对监管企业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的专项检查。负责分类处置和督办监管企业需要整改的问题。
考核分配科。电话:0762-3299903
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年度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建立和完善市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考核办法。建立健全所监管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提出市属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根据有关规定,承担调控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拟订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的薪酬和激励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所监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年金工作。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和职工福利保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