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不以牺牲人民生命为代价”的安全红线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促进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市属国有企业安全生产的实际,特制定《市国资委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国资委党委会议事内容,确保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党委每季度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研究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同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市国资委机关和各企业党建内容,及时上墙上报上网。
(二)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专题会议,重要时间节点必须召开。听取各监管企业关于本月安全生产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月安全生产工作。
(三)年度及时召开市国资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部署工作会。
二、培训制度
(一)利用宣传栏、文化阵地以及微博微信和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
(二)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形式,每年分批次组织监管企业相关领导到外地参观学习,聘请专业人士到国资国企进行讲座。
(三)各监管企业加强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和上岗前的培训。
三、值班制度
(一)关键时间节点、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
(二)值班人员务必严格遵守值班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
(三)遇有突发事件和重要事项时,做好详细记录,第一时间报告带班领导并及时处置,不得延报、误报和漏报。
四、应急演练制度
(一)针对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处置预案,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队伍。
(二)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演练,进一步提高应急响应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事故处理能力。
五、建立台账制度
将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通报、计划、方案整理归档;把有关安全生产的各种会议精神和各种活动情况整理成资料归档,确保资料齐全,查阅有参考,检查有依据。
六、检查制度
(一)每季度市国资委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抽查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情况。
(二)节假日前后或重要时间节点,市国资委领导分组带队检查监管企业安全防范工作。
(三)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对监管企业安全生产进行检查。
(四)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责令立即整改,并实施“回头看”,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七、汇报制度
(一)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及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二)各监管企业在市国资委每月召开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上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三)各监管企业在重大节日和重要时间节点须按要求向市国资委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遇安全生产突发事件,要及时按有关规定逐级上报。
(五)各监管企业于每年元月前向市国资委上报年度安
全生产工作总结和年度工作计划。
八、考核制度
(一)市国资委每年与各监管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
(二)落实上级主管部门的各种安全生产考核工作。
(三)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企业业绩考核范畴,考核结果与企业领导人薪酬挂钩。
九、经费保障制度
(一)市国资委机关安全生产经费列入财政预算。
(二)各监管企业安全生产投入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业提取、政府监管、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财务专项资金管理,并纳入本企业年度预算。
(三)安全生产经费要确保专款专用。
十、责任追究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追责的原则,对造成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人员失职追责;对触犯法律法规的人员,则由司法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市属国有企业及下属公司参照以上版本制订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