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粤工信融资函〔2025〕26号)要求,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材料
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对象:不含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不含已获得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的企业;扶持范围及额度:企业获得商业银行人民币贷款并在2024年5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利息总额达到30万元及以上的支出给予补助。)向属地工信部门提出申请并报送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须按顺序统一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注:统一双面印制,要求在相关表格、封面加盖企业公章),同时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
(一)项目真实性承诺函(附件2);
(二)二级项目绩效目标表(附件3);
(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基本情况表(附件4);
(四)申报企业的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
(五)银行贷款合同(人民币贷款合同);
(六)银行利息单复印件;
(七)2025年1-5月税务申报表;
(八)2023和2024年度审计报告。
二、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和《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粤财工〔2024〕17号)有关规定,切实做好项目跟踪、绩效自评、验收考评等工作。
(一)项目申报单位要保证上报材料真实可靠,保证近年来在专项资金申报、管理、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虚假、挤占、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否则,将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项目申报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奖补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和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对企业及项目的申报条件和申报资格的符合性负责,按“谁推荐、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项目入库情况行文及附件5上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服务体系建设科),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预算。
(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奖补项目已上线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工信平台,请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企业登录数字工信平台按要求线上填报或审核,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
附件: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XX县(区)2026年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贴息项目入库安排表.xls
(联系人:刘国龙、谭晓华;联系电话:3888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