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13日,《河源市发展水经济产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河府〔2023〕26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正式印发。现就《政策措施》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2022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北部生态发展区绿色发展步伐,支持各市壮大县域、镇域经济,因地制宜发展水经济。市第八次党代会指出要大力实施产业兴市行动,打造生态经济发展新标杆,坚持把做实做强做优实体经济作为主攻方向,提出培育百亿级水经济产业的战略目标。2022年市政府工作报告要求要壮大主导产业,要求出台培育水产业集群发展政策措施。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推动各类生产要素向水经济产业集聚,着力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企业、核心配套企业,加快水经济产业园项目建设,持续扩大我市水经济产业规模,特制定出台《河源市发展水经济产业若干政策措施(试行)》。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有六个方面内容,主要包括:支持对象、奖补政策、配套服务政策、水汽优惠政策、重点扶持、其他事项。
第一项为支持对象。主要明确了以独立法人落户我市水经济产业园(含高新区中心片区、源城区片区)的从事软饮料、酒等食品饮料生产制造企业为本《政策措施》支持对象范围,对引进项目提出每亩工业用地在投资强度、产出密度、税收强度等方面的要求,作为符合享受《政策措施》的前提条件。
第二项为奖补政策。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并符合有关要求的优质项目给予用地优惠、投资奖励、产值贡献奖励等方面的要素政策优惠。
第三项为配套服务政策。加大物流场所、公寓宿舍以及直供水等产业发展配套设施的建设力度,并在一定程度上给予企业优惠使用。
第四项为水汽优惠政策。为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对企业生产所经常用到的蒸汽、水资源价格予以明确或优惠,该价格远低于同期珠三角地区水平。
第五项为重点扶持。对达到一定投资规模以上的国内外食品饮料知名企业或项目,以及产业集群、抱团落户水经济产业园的独立法人,可实行“一事一议”政策,予以重点扶持。
第六项为其他事项。《政策措施》有效期至2026年4月12日,明确在政策发布前已签约入园项目按原有政策执行。同时,《政策措施》所有涉及“以上”的均包含本数。
政策原文链接地址: http://www.heyuan.gov.cn/hysgxj/gkmlpt/content/0/547/post_547800.html#103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