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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730447322D/2021-0008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1-09-23
名称: 《河源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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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1-09-23  浏览次数:-

2021年916日,《河源市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河工信函2021〕152号,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17年2月17日,国家工信部等十六部委发布了《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8月9日,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五部门发布了《转发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粤经信产业函〔2017〕133号)。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协调小组为贯彻落实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和粤经信产业函〔2017〕133号等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印发了《广东省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粤工信规划政策〔2021〕20号)。我市《方案》贯彻落实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粤经信产业函〔2017〕133号粤工信规划政策〔2021〕20号等文件精神,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完善以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为主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形成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建立市场化、法治化淘汰落后产能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4大项。第一部分是工作目标;第二部分是重点工作任务;第三部分是工作要求;第四部分是进度要求。

(一)工作目标

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深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常态化工作机制,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二)重点工作任务

《方案》从环保、能耗、技术、质量、安全五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任务,具体是:严格执行节约能源法、环境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对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产品质量、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的产能,由地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依法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对经整改仍不达标或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或直接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关停、停业、关闭或取缔。对工艺技术装备不符合有关产业政策规定的产能,由地方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按要求淘汰。

(三)工作要求

从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导宣传、信息公开、举报渠道等五个方面提出了明显的工作要求,具体是:强化组织领导和工作部署,强化部门联动,形成合力;统筹用好资金扶持、技术扶持、差别化信贷、价格政策、土地政策、职工安置政策,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引导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升级,提高工业装备水平,引导企业主动淘汰落后产能、开展转产转型;加强工作指导、组织监督检查,对未按要求完成淘汰落后产能任务的企业,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进行督办;加强政策宣传解读,通过(但不限于)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方式进行宣传;在河源市政府网公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名单、设备(生产线)和产能情况,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各类信访举报投诉平台依法依规受理投诉举报。

(四)时间安排

1、部署阶段(第三季度)

9月底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为重点,研究制定相关工作计划,明确年度重点任务、时间节点、工作措施,报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实施,抄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执法监管阶段(全年)

各县区政府(管委会)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按照《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等规定,聚焦重点行业加强执法监督检查,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要按规定做好落后产能退出的验收、公告和档案保存工作。对未按期完成落后产能退出的企业,由相关部门将有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在“信用中国”网站等平台公布,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和信用约束。

3、总结阶段(12月)

2021年12月前,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应急管理局等部门要将各自负责领域内的依法关闭退出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反馈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直各淘汰落后产能有关单位要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共享年度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

2021年12月前,各县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要将2021年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总结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于2021年12月底将2021年全市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汇总,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