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2441600456958858F/2024-0004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 成文日期: 2024-09-06
名称: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文号: 河路养〔2024〕68号 发布日期: 2024-09-24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关于开展2024年第三季度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9-24  浏览次数:-

各县区公路事务中心,源城区、连平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局),龙川县、和平县农村公路服务中心:

根据《河源市公路事务中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工作和养护专项工程检查管理办法》(河路办〔2023〕10号)要求,结合“省评”工作部署安排,市公路事务中心定于9月18日至30日开展国省干线公路日常养护和专项工程检查督导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及督导内容

        (一)公路日常养护工作考评。

        (二)危旧桥改造工程、公路安全提升工程、灾毁恢复重建(重点水毁修复)工程、路面预防养护及功能性修复养护工程等专项工程的建设进度、资金落实情况、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

        (三)绿美公路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及“省评”工作进展情况。

        二、检查及督导方式

        县(区)公路管理部门推荐一公里养护路段和一座桥梁或隧道、市公路事务中心随机抽查一公里养护路段和一座桥梁或隧道进行检查,实地查看在建养护专项工程项目,查阅有关资料,座谈会上听取各县区汇报养护工作情况及交流意见,指导下一步工作计划。具体行程另行电话通知。

        三、检查组人员

        杨群、唐平、吴强、黄智锋、焦丽明、第三方检查组。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县区公路管理部门高度重视检查督导工作,积极配合,指定专职联系人与市中心养护管理部对接,并提供书面汇报材料(包括工程进展、下一步工作计划、存在问题等)。

        (二)检查督导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要求,严格控制现场检查和参会规模,轻车从简、廉洁自律。

          拟稿:温剑波   校对:陈文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