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11441600731474672B/2020-00109
河源市扶贫工作局
2020-08-06
关于印发《河源市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省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2020-08-06

关于印发《河源市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省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8-06  浏览次数:-

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市直各单位:

       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将《河源市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省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并在8月25日前将整改情况报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河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20年7月6日

(联系人:朱辉敏,电话:0762-3885863,电子邮箱:hfpbywk@163.com)

抄送:省扶贫办

红都、林涛、意勇、刘渤、东豪同志。

河源市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省级考核

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近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通报了全省2019年各地市综合考评结果,指出我市脱贫攻坚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为攻克最后堡垒,推进问题整改确实取得实效,确保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现制定《河源市2019年扶贫开发成效省级考核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全面落实问题整改,坚决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主要目标

       各级各单位对照省考核发现的问题,按照立行立改、真抓实改、追本溯源的要求,在8月25日前把问题整改到位。同时,以解决省反馈我市考核发现问题为基础,聚焦“三精准、三保障、三落实”,举一反    三,认真查摆其它地方或其他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巩固减贫成效,高标准完成攻坚任务。

       三、具体整改措施

       (一)“三保障”等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

       1.医疗结算系统内有121人与应享受医保的特定身份标识不一致问题,因身份标识错误引发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支付过程中“高档降低档结算”等问题,2019年1-7月有12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多支付医疗费用。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市医保局牵头对121名贫困人员的就诊信息进行复核,经核实后,已对121名特殊人群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发放到位。

       (2)下步工作:市医保局要协调市卫生健康局、市扶贫局,加强数据比对,在确保对象真实性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标准及时落实大病保险、大病救助政策,提高时效。

       (3)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扶贫局。

       2.未将51名未脱贫残疾或重度残疾人员纳入低保兜底问题。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市民政局、市残联组织各县区对51位未脱贫的重度残疾人员名单进行复核,经核对无误后,及时将51位未脱贫的重度残疾人全部纳入低保。

       (2)下步工作:市残联应尽快牵头全面完成贫困人口的残疾等级评定工作,市民政部门应该按照市残联提供的建档残疾人名单,及时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和“两项补贴”。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3.未向683名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或生活补贴;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河源市有587名低保户残疾人未获得生活津贴,96名重度残疾人未获得护理补贴的问题。河源市民政局、市残联组织各县区对683名应纳入未纳入人员进行复核,经核对无误后及时通过两项补贴系统纳入补助人员名单并将补贴发放到位。

       (2)下步工作:市民政局、残联应建立健全信息比对机制,及时落实兜底保障政策和“两项补贴”。

       (3)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

       4.未向87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获得技能资格证书后发放生活费补贴4.4万元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经请示省人社厅同意,2019年11月6日,河源市人社部门根据审计要求,主动为在我市申请劳动力技能晋升培训补贴未领取生活费补贴的87名贫困劳动人员发放生活费补贴每人500元,共计4.4万元。

       (2)下步工作:市人社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扶贫局的沟通协调,强化建档立卡贫困户信息比对,及时落实建档贫困人口劳动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3)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工作局。

       (二)扶贫项目资金与资产存在安全风险

       1.和平县1个项目的被投资企业需财政资金垫付分红款102.52万元,涉及项目金额4400万元。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和平县政府已收回投资入股福和公司的产业扶贫资金4400万元,改投龙头企业河源栖岭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用于发展产业养殖和建设加工饲料厂,增强产业帮扶力度,提升产业效益。

       (2)下步工作:对全市经营类扶贫资产运营状况进行全覆盖排查,对经营不善的及时调整,优先用于贫困人口直接受益的产业;加快推进扶贫资产确权登记,强化扶贫资产监督管理,加强扶贫资产经营日常监督和绩效考核,确保扶贫资产保值增值。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东源县1个项目资产权属不清, 涉及金额164.81万元;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审计指出东源县漳溪乡井口村委会未与本村村民吴招辉签订协议明确无公害蔬菜基地项目资产权属的问题。东源县漳溪乡政府已与土地所属人吴招辉签署补充协议,一是土地租赁续期问题,漳溪乡井口村委会在合同到期后有优先续约的权利;二是明确漳溪乡井口村委会购置的设施设备产权属村集体所有,不动产在土地租赁期满后可折价给吴招辉或第三方。

       (2)下步工作:开展全市经营类扶贫资产排查,对合同、协议的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包括是否明确资产权属、收入分配、风险管控等,对不合规的及时调整完善,管好用好扶贫资产。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东源县漳溪乡政府。

       3.东源县1个项目2台车登记在合作公司名下,车辆被长期占用,涉及金额48万元。

       (1)目前状况:问题正在整改,并持续跟进。审计指出河源市叶鲜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叶鲜生公司”)在与东源县漳溪乡井口村委会解除井口村蔬菜种植基地合作协议后,仍占用2台冷链运输车的问题。东源县漳溪乡政府多次与叶鲜生公司协商未果,于2020年5月19日向源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叶鲜生公司,要求叶鲜生公司归还2台冷链车,源城区人民法院已受理案件,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2)下步工作:东源县漳溪乡政府对案件审理情况持续跟踪,确保近期整改到位。各县区在开展扶贫资产确权登记过程中,加强对此类情况的排查,管好用好扶贫资产。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东源县漳溪乡政府。

       (三)资金拨付和使用效率不高闲置1-2年各类扶贫及乡村振兴资金为32377.37万元;闲置2年以上的资金为24351.11万元。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截止2020年6月底,我市留存一年以上扶贫资金10326.8万元已全部拨付使用完毕,剩余474.31万元为省农村危房改造结余资金,需待省统一清算收回。乡村振兴资金2016-2019年9月我市共到位36.5亿元,截止2020年6月底已使用34.47亿元,使用率94.4%,剩余2.03亿元需按项目进度拨款,根据省《关于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实施方案》(粤办发〔2018〕21号)规定,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其余全域推进人居环境整治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应于2027年底前完成,目前按照我市实施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进度,已做到应拨尽拨、应用尽用。

       2.下步工作:各县区及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避免资金闲置沉淀,切实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近期要重点加强中央财政扶贫资金、市级引导资金使用。

       3.责任单位:市扶贫工作局、市乡村振兴办、市财政局,各县区政府。

       (四)贫困人口动态管理不及时

       1.仍有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新增、信息调整不及时。佗城镇坪田村陈春生户2人未及时纳入帮扶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佗城镇坪田村已将陈春生户2人纳入帮扶,制订帮扶措施,及时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

       (2)下步工作:各县区组织各镇村,要求各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深入贫困农户家中,开展精准识别全覆盖排查,确保应纳尽纳,防止遗漏。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东源县康禾镇去年没有及时在管理系统对2个贫困人口修正有关信息。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一是杨秀英户,其儿子儿媳2019年5月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依然共同生活,扶贫系统未作减员处理,考核组认为建档信息中未将杨秀英儿媳剔除,属“动态管理不及时”。目前杨英英儿子儿媳已重新办理了结婚手续,符合政策要求。二是杨流明户,为无劳动力低保贫困户。考核组认为杨流明名下还有一儿子杨秀华未纳入贫困户,杨流明已年满60周年未享受五保待遇。经核实,杨流明儿子杨秀华拒不履行赡养义务,属非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未将杨秀华纳入建档对象符合精准扶贫政策;杨流明名下有儿子,且具备劳动能力,不符合纳入五保户政策,但符合低保纳入条件。

       下步工作:各镇村应持续做好建档立卡信息的动态跟踪调整,及时剔除因自然减少等原因不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确保应纳尽纳,应保尽保。

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资金使用公告公示不规范连平县隆街镇指导扶贫产业“投资九连山源丰生态农业公司项目”收益发放名单未在村级进行公示。

       1.目前状况:已整改到位。连平县隆街镇已将“九连山源丰生态农业公司项目”收益发放名单在村级进行公示,公示相片等相关佐证材料已归入档案。

       2.下步工作:各县区应组织镇村对扶贫产业进行排查,规范各项流程,补充完善佐证材料。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贫困人口、贫困村退出程序不规范

       1.龙川县龙母镇、佗城镇、连平县隆街镇贫困人口的自然增减未落实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评议和增减名单村级公示公开。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上述三个镇对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情况全面排查,对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未落实评议和公示的,已补足评议和公示程序。

       (2)下步工作:按照《关于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通知》(粤扶办〔2016〕229号)要求,全市开展排查,补充完善贫困人口自然增减的评议、公示程序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2.个别贫困村的退出公示时间未达到7天,就向上级申报审批,造成要重新公示上报的情况。

       (1)目前状况:已完成整改

       (2)下步工作全市按照《河源市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操作细则》认真开展排查,对公示时间未满7天的,补足公示时间,重新申报审批。

       (3)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将考核指出问题整改作为收官的重点工作来抓,全力推动整改落实落细。各县区党政一把手、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整改第一责任人,要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制定方案,落实责任,明确要求,推进问题全面深入整改到位。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在8月中下旬开展“整改回头看”,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敷衍整改的,列入年度收官考核的负面清单,视情况通过“问题直通车”函报责任单位一把手,进行挂牌督战、通报批评、约谈或政纪处分,报告市委、市政府,确保以铁的纪律,保障整改工作取得最大实效。

       (二)全面整改,确保实效此次考核通报指出问题,目前已基本整改到位,但深层次症结未除。各级各部门要注意深挖根源,找准症结,深入整改。特别是要从思想作风、责任落实、业务能力等方面深入查找原因,对症下药,切实解决作风不实、工作不细、责任不担、沟通不畅等问题,实现彻底整改。各级各部门要真正做到“一人得病、全市体检”,深入开展本地区、本部门类似情况、相关问题的排查,清理出影响脱贫攻坚全面完成的难点、堵点,实现全面整改,攻克最后堡垒。

       (三)完善机制助力攻坚全市要通过此次整改,发现推进脱贫攻坚全面收官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弱项,进一步补充完善有关文件、制度,真正实现解难题、出实效、见真章。强化扶贫政策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会商制度,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和数据交接比对机制,消除盲区死角,推进“两不愁三保障”扶贫政策全面落实到户、到人。规范项目审批环节,完善公告公示程序,扎紧制度笼子,加强资金管理,加快扶贫资金的拨付使用,确保受益更多的贫困人口。各地要进一步明确实施细则,加快扶贫资产登记、确权,完善利益分配,巩固脱贫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