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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183K/2023-00049 分类: 能源、通知
发布机构: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3-04-12
名称: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文号: 河发改能源函〔2023〕87号 发布日期: 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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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14  浏览次数:-

河发改能源函〔202387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广东省能源局

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

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河源供电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粤能新能〔202325)转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和平县、连平县从5月起每月5日前按月报送《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建设进度跟踪表》(详见附件)。

二、各县(区)重点协调落实符合开工条件的项目争取年内滚动调整时(另行通知)纳入,组织开展对备案后2年内未开工建设(项目开工标志为主体工程开工)或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项目进行全面细致核查,依法依规废止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并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复合型光伏发电项目农业生产,确保与项目开发同步推进。

三、河源供电局对具备并网条件的项目,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接入工程规划建设,保障项目及时并网发挥效益。

四、各有关企业要严格落实项目开发建设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项目用地用林及接入手续,严格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3412

(联系人及电话:谢伟辉,0762-318611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广东省能源局关于下达2023年地面集中式光伏电站开发建设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