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发改能源函〔2022〕495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能源局水电站
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能安全函〔2022〕7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索引号: | 11441600007257183K/2022-00114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 成文日期: | 2022-11-21 |
| 名称: |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河发改能源函〔2022〕495号 | 发布日期: | 2022-11-25 |
| 主题词: | |||
河发改能源函〔2022〕495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转发国家能源局水电站
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现将《广东省能源局转发国家能源局水电站大坝工程隐患治理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能安全函〔2022〕7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贯彻落实。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1月2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0762-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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