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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183K/2020-0007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0-05-21
名称: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加油站迁建规划点的复函
文号: 河发改函〔2020〕110号 发布日期: 202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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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认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加油站迁建规划点的复函

发布日期:2020-06-12  浏览次数:-



河发改函〔2020〕110号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确认中国石化

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

加油站迁建规划点的复函


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你局《东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加油站迁建规划确认的请示》(东发改〔2020〕61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因城市规划调整,同意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加油站从原址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县城规划区东片控制区(附表7:序号55#编码55#)迁到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园二期DYSY-C6-01地块(附表8:序号31#编码DY-10#,东环路)规划点建设加油站(详见附件)。迁建后,该加油站规划点为:序号31#编码DY-10#。

二、请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成品油零售企业管理技术规范》等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国道和省道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六对、高速公路加油站设置每百公里不超过两对、以及城区加油站的服务半径不少于0.9公里(即与相邻最近现有加油站车行距离大于1.8公里)等规定。

三、请指导申请企业凭本规划确认文件向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生态环境、气象、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办理建设及竣工验收手续。加油站竣工后按照有关规定申领《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

四、本规划确认文件有效期两年。规划确认文件原则上不予延期,如有充分理由确需延期,应在文件到期前两个月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陆地加油站申请单位须在有效期内取得建设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之前,不得开工建设。

专此函复。


附件:迁建加油站规划点确认表



河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5月21日

(联系人:叶国卿,电话:0762-388979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


迁建加油站规划点确认表

序号

县区

加油站名称

成品油零售经营

批准证书编号

原所在路段

迁建所在路段

迁建加油站规划点在成品油零售体系“十三五”发展规划(2016-2020年)序号及编码

1

东源县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东方加油站

44P10025号

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县城规划区东片控制区

东源县仙塘镇蝴蝶岭工业园二期DYSY-C6-01地块(东环路)

附表8:序号31#编码DY-10#(注:由原附表7序号55#编码55#规划点迁建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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