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河源市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
| 索引号: | 11441600007257220R/2025-00037 | 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通知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5-07-04 |
| 名称: | 关于转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文号: | 河财采购【2025】12号 | 发布日期: | 2025-07-21 |
| 主题词: | |||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局、江东新区发展财政局:
现将《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粤财规【2025】1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pdf
河源市财政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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