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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20R/2025-00011 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发布机构: 河源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5-02-08
名称: 河源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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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财政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08  浏览次数:-

       2024年,河源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的正确指导下,积极落实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全面履行财政职能,着力提升依法理财能力水平,实现全市财政运行整体平稳有序,财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

       一、2024年财政法治建设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坚持以政领财,牢牢把握财政法治建设正确方向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机制,通过召开党组(扩大)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支部“三会一课”、每周工作例会以及专题报告会等方式,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论述以及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等,着力提升财政领导干部职工理论修养和法治意识。

       2.坚持党对财政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财政法治工作,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深入研究落实财政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2024年,局党组先后听取有关财政法治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河源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河源市财政局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稿)》《河源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规定(送审稿)》《河源市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办法》等文件,推动完善财政制度建设。二是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局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财政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组织党组(扩大)会议、局长办公会议等传达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积极研究解决财政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要问题。

       (二)服务保障河源高质量发展大局,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

       1.优化收支管理,实现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序。一是财政收入稳中向好。深入推进“增财力 强保障”专项行动,聚焦公共资源有偿使用、矿产河砂出让、土地出让、资产资源盘活处置、资金追缴等领域大力挖潜。1-12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76.04亿元,同比增长4.3%,排名全省第8,高于年初既定增长目标2.3个百分点。二是支出结构持续优化。全市1-12月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70.69亿元,同比增长10.3%,集中财力保障教育、社保、就业、卫健等重点支出。严格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1-12月全市“三公”经费支出6459万元,同比下降5.96%。

       2.全力服务大局,重大部署落实保障有力。一是落实“头号工程、头号保障”。2024年,全市投入市县级财政资金19.75亿元、新增债券资金78亿元、专项资金7.65亿元支持“百千万工程”实施。会同审计部门印发《河源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办法》(河财农〔2024〕60号),规范“百千万工程”资金监管。二是大力支持“制造业当家”。统筹省市专项资金、债券资金等43亿元支持产业转移主平台建设、企业技术改造和上规模发展奖补等经济产业发展事项,不折不扣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9.36亿元、涉企奖补资金超1亿元,支持培育壮大优质企业。三是大力支持绿美河源生态建设。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1.1亿元用于保障推进13个绿美广东生态建设示范点建设,深入开展“河力绿美”县镇村绿化专项行动,助力新造林抚育亩数、地表水、空气质量等各项指标排名全省第1,河源生态优势更加厚实。

       3.坚持提质增效,财政资金效能有效提升。一是高效开展绩效管理。2024年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实现全覆盖,预算安排项目1992个、涉及金额47.79亿元。前移绩效关口,对拟列入2025年市直预算安排的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压减金额超3700万元。印发《河源市市级预算绩效运行监控实施细则》,强化事中监控纠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二是财政评审效能稳步提升。提前介入建设方案论证、审核项目投资规模等项目过程,推动投资评审关口前移,做好项目投资“事前”控制,防范财政资金浪费。

       4.坚持改革与法治相统一,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一是全面落实财政省直管县改革。省级资金、指标、库款等直达县级,进一步增强县级财政保障能力,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二是纵深推进镇(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印发《关于深化县镇财政体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河财预〔2024〕14号),推动乡镇权责结合、事权与财权相匹配。三是全面铺开零基预算改革。坚持以收定支,以零为基点,逐项审议、科学编制,及时清理到期、已完成的支出政策和项目,不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上项目、乱开支出口子,提高预算安排科学性和合理性。四是落实市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工作要求,委托江东新区财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职权事项2项、河源国家高新区财政主管部门实施行政职权事项4项。

       (三)严格依法行政,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狠抓财政制度建设,不断推进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牵头修订并报市政府批准印发《河源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不断加强和规范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积极修订《河源市市级财政专户资金定期存款存放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市级财政专户资金管理。二是及时制定(修订)政策性文件。印发《河源市财政专项资金分配审批规定》《河源市财政局工作规则》《河源市财政局机关财务管理暂行规定(修订)》《河源市财政局内部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夯实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基础。

       2.依法履行财会监督主责,不断强化财政行政执法力度。一是强化会计信息质量和预决算公开等监管。部署开展河源市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整治工作、会计信息质量重点检查、全市2023年预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重点抽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1家,抽查资产评估机构执业质量检查1家。二强化政府采购监管。持续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开展政府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专项检查。2024年,查处政府采购领域涉嫌串通投标行政处罚案件3件,处理政府采购领域投诉3件,未引发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风险。三是加强代理记账机构管理。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要求,扎实开展代理记账机构行政检查3家,作出代理记账行政许可1件。

       3.着力加强财政法治队伍建设,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能力水平。一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加大对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力度,6月底前已完成行政执法证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全员轮训任务要求。其中,组织人员参加行政复议法专题培训5人次;参加“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班”16人次;参加全省财政行政执法主题培训班1人次。二是加强法律顾问管理。积极发挥法律顾问职责作用,完成新的法律顾问选聘工作。2024年,局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共53件次。

       4.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一是根据市政府要求,向市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河源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24年预算编制情况;起草《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4年市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2025年市十件民生实事候选项目(送审稿)》报送市政府提请市人大审议。二是高质量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2024年办理省、市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提案共计50件。其中,市财政局参与协办的“关于大力实施‘百千万工程’,推动创建国家农业产业强镇的建议”“关于推进我市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等2个建议获评为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优秀案例。

       (四)落实普法责任,不断加强财政法治宣传教育

       1.加强系统内普法宣传。一是高质量开展好党纪学习教育。举办党纪学习教育专题辅导,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领会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培训、保密教育专题培训等系列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意识形态重要性认识和保密意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2024年学法用法考试,实现参考率和优秀率100%要求,常态化抓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二是组织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业务培训。全市21985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6975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升全市各乡镇、村集体财务人员会计核算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组织开展2024年政府采购业务专题培训。市直各单位、各县(区)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及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等共450余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我市政府采购工作质效和政府采购从业队伍业务水平。

       2.积极开展社会普法宣传。一通过电子显示屏、户外宣传栏、门户网站以及“河源财政”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向社会宣传宪法、民法典等基本法律及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财政领域重要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二是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通过网站公开2023年部门预决算及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减税降费等财政资金信息;通过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市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二、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2024年,市财政局在财政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也存在一些困难和不足:财政管理法治化、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能力和水平需进一步提升财政法治宣传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

       接下来,市财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履行财政职能,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一是强化重点领域投入保障。聚焦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加强资金统筹,用足用好债券资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和政策支持,强化重点领域财力保障。二是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坚持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融入到财政管理日常工作中,强化政府投资项目成本效益管理。坚持始终将基层“三保”摆在财政工作的最优先位置,筑牢兜实基层“三保”。全面铺开零基预算改革,从严核定项目预算,推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提质增效。全面落实税制改革任务,推动税收制度改革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强化财会监管。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会计法要求,不断健全财会监督体制机制,加强会计管理和行业监管。强化财政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制度要求,促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积极创新普法方式,持续开展财政法律法规与其他重要法律的宣传解读,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