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    长者助手 我的收藏   收藏
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00007257220R/2022-00183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2-08-08
名称: 河源市财政局4条政府采购惠企举措
助力我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8-31
主题词:
【打印】 【字体:    

河源市财政局4条政府采购惠企举措
助力我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2022-08-3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河源市财政局充分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采取4条政府采购“硬核”举措,支持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工作,助力我市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一、加大采购政策落实力度,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

市财政部门及时转发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采购政策文件,要求各预算单位采取提高政府采购预留份额、价格评审优惠、优先采购、加强保证金管理等措施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门槛。根据项目特点、类型和专业领域,灵活采取项目整体预留、合理预留划分采购包,积极扩大联合体投标和大企业分包,确保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截至2022年6月,本年度新增面向中小微企业项目计划40条,预算总金额为12146.29万元;其中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6条,预算金额为10368.92万元,面向小微企业采购4条,预算金额为1777.37 万元。本年度项目采购中小微企业中标(成交)项目数量为 215个,成交总金额199567万元。

       二、持续推进“政采贷”业务,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加快完善政府采购金融服务平台建设,主动为中小企业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提供合同融资和电子保函服务。截至2022年6月,我市共成功开函78笔,合计替代保证金 314.6万元;开展线上融资8笔,合计发放融资金额1631万元,贷款笔数和金额逐年增加,有效解决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三、清理退还质量保证金,减轻中小企业资金压力。

市财政部门积极开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违规收取质量保证金自查清理工作,督促采购人及时向中标供应商退还质量保证金,支付合同金额中的预留质量保证金,截至目前,已退还(预留)质量保证金金额70多万元。通过规范采购人政府采购行为,进一步减轻中小企业经营压力,更好地维护供应商正当权益,不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四、加强采购监督考核评价,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通过业务交流、咨询答疑等方式,做好政府采购政策措施解读工作。开展政府采购惠企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理对中小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未落实为中小企业预留比例优惠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确保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