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主管区域协调发展战略专项资金的通知》(粤财建〔2024〕88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5年城镇燃气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通知》(粤城建函〔2024〕832号),省下达我市2025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160.56万元。
我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河源市202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征求财政部门意见、呈市政府审批同意等程序,现根据《关于深化市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河委办发〔2019〕65号)要求,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5日-2025年4月23日(7个工作日)。如对使用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城管综合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线索的,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附件:河源市202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
联系方式: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601室,燃气管理科,3339813。
附件:河源市2025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管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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