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138”具体安排,按照“三度、四色、五坚持”总体工作思路,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一是深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始终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城市治理工作的突出位置,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完善上下联动学习机制,不断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全年共召开党组会议23次,学习“第一议题”40个;开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1次,学习资料26篇,党组成员分享学习心得47篇;各党支部组织“三会一课”学习96次,参与党员累计1350人次。抓牢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党组(扩大)专题学习会8次,交流研讨4次,深入剖析典型案例16个,支部累计学习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29次,党委书记开展专题党课2次,支部书记讲专题党课8次。二是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一规划两纲要”有关部署落细落实,通过定期召开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和重大事项,审定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案、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普法责任清单等,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内在动力。三是着力加强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干部职工学法用法。选派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业务骨干13人次参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法治政府能力提升和城市管理执法规范化培训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河源市城管执法干部综合能力提升暨生活垃圾分类专题培训,充分学习借鉴深圳先进工作思路和经验做法。组织开展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年度学法考试,参考率、优秀率均达100%。落实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组织局机关领导干部参与旁听庭审活动,以案释法提升法治素养和依法行政能力。四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坚持分层分类分众实施普法,充分发挥新媒体的普法宣传效果,依托“河源城市治理”微信公众号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城管执法领域有关法律知识,同时倡导各有关单位、企业利用市区大型LED屏在好万家超市、坚基购物中心、丽日广场、汇源集团、市图书馆、家政一条街等位置滚动播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与群众利益切身相关的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等法律知识。
(二)推动政府机关职能转变,依法履职能力稳步提升。一是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运行。根据市府办印发《关于梳理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县(区)政府(管委会)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对拟调整的15个事项进行认真研究,调整事项主要涉及公共服务1项、其他行政权力1项、行政奖励1项、行政许可11项、城管综合执法类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二是不断厘清行政职权。根据《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市级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要求,在规定时效内及时与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市高新区、市江东新区管委会签订了《行政委托协议书》,并告知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对相关行政职权事项进行相关事项调整。三是抓细抓实行政审批。继续有序推进电子证照注册工作,尽早实现行政许可证件电子化,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四是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全年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68条,其中更新组织机构信息4条、政策文件1条、发布政务工作动态48条、部门文件4条、人事任免信息2条、部门预决算信息9条。
(三)全面落实依法行政,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各项配套制度。制定《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自由裁量权基准(园林管理类、生活垃圾类)》,将为全市园林管理和生活垃圾管理方面的执法行为提供科学合理的法律基准。二是扎实开展综合执法。今年共查处违法建设面积38.52万平方米,完成率达154%,超额完成省住建厅及市“百千万工程”目标任务;开展共享电动车整治行动151次,整改车辆乱停放现象约3600处累计约1.1万辆次,依法对违规企业做出行政处罚7宗共罚金额9.28万元;开展城管执法领域泥头车和货运车辆乱象专项整治,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8宗,作出行政处罚7宗共罚金额1.7万元。三是有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成立案卷评查工作小组,并邀请市司法局业务骨干对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开展评查,重点评查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程序、执法决定、执法文书合法性规范性问题。
(四)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法治化治理全面提升。一是扎实开展信访工作。今年共受理各类信访件1423宗,办结1421宗,在办2宗,办结率达99.8%;成立“12345”热线办理工作专班并召开提升“12345”热线群众诉求满意度工作调度会,严格落实“接诉即办”要求,加强与群众全流程沟通,切实提升群众诉求满意度。截至目前,我局“12345”热线办理工作群众总体评价率排名第一、主动评价满意率100%、群众评价的满意工单占比率排名第一。二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印发《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方案》《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4年市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方案》,落实“一建议(提案)一方案”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全年市人大建议11件、市政协提案9件均已办结。三是坚决维护司法权威。本年度,我局涉诉民事案件3宗,1宗(返还原物纠纷)二审判决已生效,1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已开庭审理,尚未作出判决,1宗(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已经开庭,尚未作出判决。
(五)创新治理能力建设,推进城市治理提质增效。一是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与社区、学校、企业“结对共建”,联合开展普法、垃圾分类、燃气安全宣传等活动;积极探索“党建引领、政校结合”护航校园新模式,全省率先设立城管护航校园示范点并向全市复制推广,累计护航学校18所,护航中小学生约45万人次。我局党委书记抓党建工作被评为“好”等次,第一党支部荣获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称号。二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持续提质增效。牵头制定《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为全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设立“垃圾分类每周志愿服务日”,开发“源分宝”小程序,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活动723场,参与人数达2.35万人次。核实再生资源回收网点228个,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首次突破35%。建成有害垃圾暂存点5个,总暂存能力6吨;建成大件垃圾处理站2个,总处理能力约120吨/日。三是城乡风貌和人居环境得到显著提升。按照省、市“百千万工程”部署要求,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督导专班,以督促改,以导增效,累计开展督导检查45次,拆除铁皮棚1983宗、违规广告牌480块,改造房屋外立面738栋,迁移渔船223艘,拆除危旧房31栋,推动全市11个中心镇(街道)城乡风貌和人居环境再上新台阶,得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充分肯定。
二、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4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与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长期性认识还理解不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优化营商环境、化解矛盾纠纷、开展城市治理的能力有待提高。同时,抓法治政府建设与抓日常事务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抓好法治政府建设的抓手还不够多样。二是城市治理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城管执法系统工作协调不够到位,对县(区)指导力度不够,在行政执法权限下放后,存在部分镇街工作开展不力现象;由于缺乏城市管理议事协调的牵头机构,导致产生了一些诸如职责不清、关系不顺、联系不够、监督不力等机制不顺的问题。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有待加强。普法宣传方式以发放宣传册、新闻报刊等传统普法形式较多,利用新媒体开展普法运用不够,缺乏吸引群众主动性和积极性的方式方法,面向创新主体的常态化宣传活动开展得较少。四是行政执法案件水平仍待进一步提升。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仍有一定差距,离城管执法规范化、专业化、精细化打造高质量城管执法队伍标准还有提升空间。五是经费不足,制约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力度和效果。
三、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建引领,打造城管执法“红色引擎”。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全力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守牢城管执法领域意识形态阵地。持续开展“党建引领、政校结合”护航校园行动,全力守护校园周边安全秩序。
(二)坚持系统推进,打造城管执法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智慧城管建设,积极探索城市运行“一网统管”。认真谋划燃气管理领域立法工作,修订完善城管执法领域制度标准,不断提升城市治理体系现代化水平。加快推动垃圾分类工作提质增效,积极探索将垃圾分类收运整合纳入环卫市场化工作,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处理体系。
(三)坚持规范执法,打造新时代法治城管。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配套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打击燃气、大气环境污染等城管执法领域违法行为,定期开展城市“六乱”整治行动,营造整洁优美、安全有序的城市环境。
(四)坚持精细管理,打造高品质宜居之城。突出抓好城市公用设施运行安全,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做好“国园”复查工作,深化国家园林城市建设,加快推进市县镇绿化美化工作,助力绿美河源生态建设。
(五)坚持柔性服务,打造人民满意城管执法队伍。持续开展执法规范化培训,打造高素质“城管铁军”。探索柔性服务新路径,深入践行“721工作法”,持续提升行政执法质效。办好办实民生实事,倾听群众诉求,破解群众难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