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3月至5月,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中共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以下简称“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7月20日,市委巡察组向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根据市委巡察反馈意见,主要存在4大方面17个问题共48项具体事项。目前已完成整改42项,剩余6项为长期整改,其中已完成整改事项中有1项属于不宜公开事项。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局党组高度重视,全盘认领反馈意见,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问题的整改落实上来。先后召开3次党组会、1次动员会、4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撰写工作简报10期,指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业务骨干全程负责,全力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确保了巡察工作如期、圆满完成。高质量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反馈意见,深入查摆问题,深刻剖析根源,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形成了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任务的思想共识和工作合力。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一是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上形成合力,时刻监督问效,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印发《中共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关于落实市委第四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针对问题逐条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落实责任人员和时限。三是建立“一周一简报、半月一报告”工作制度,局党组每两周召开一次巡察整改推进会,专题研究并听取各科室、各单位进展情况,针对难点和堵点制定解决措施,确保整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按时保质完成。四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完善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会议事规则》《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等12项管理制度。
(三)强化整改措施,促进民生改善。全力推进重大市政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问题。2022年,市政管理方面,共完成960多个零星维修项目,累计修复路面约4300㎡、人行道约2300㎡、排水排污管道780米,更换井盖井座260套,安装防坠网320个,保证设施完好率在98%以上。燃气管理方面,共查处非法运气车辆4辆、非法经营燃气网点98个、老旧不合格燃气瓶3900多个,立案作出处罚12宗、处罚金额5.62万元;排查餐饮场所和用气单位1万多家,整改隐患约4800处;落实居民入户安检约60万户,餐饮行业安装燃气报警装置率达100%;巡查中压管网830公里,覆盖率达10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覆盖率30%的要求。路灯照明管理方面,共维修或更换路灯1万余盏,修复路灯线路里程约2.9万米,快速处理路灯投诉1100余宗(办结率100%),保持平均路灯亮灯率在98%以上,路灯设施完好率在99%以上,有力保障了夜间群众出行安全和车辆行驶交通安全。
二、集中整改期内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
第一方面问题,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偏差,领导指导督导不够有力。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的问题。一是推进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完善了党组会议事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治理、环境卫生、垃圾分类等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列入学习计划;丰富学习方式,包括安排班子成员领学和分享学习心得、讲党课、专题研讨等,深入学习政治理论。二是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制定完善党支部2022年学习计划清单,通过朗诵红色经典、唱红歌、集中学习研讨会等多方式、多渠道进行学习,不断提高党员干部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和学习质量。三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2022年,召开常规性党组会议20次、学习“第一议题”23个,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14次、学习内容25篇。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全面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理论学习。2022年,党组会议学习3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1次,并举办意识形态专题培训,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为全局党员干部授课,切实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做好新时代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不断健全完善制度。印发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度任务清单》,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工作报告、年终综合目标考评、党建工作责任制等内容。三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召开意识形态专题会议,及时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2022年,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次,分析研判4次。四是做好阵地管理。加强官网、公众号等网络信息的审核把关,制定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先审后发”程序,落实“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创作编、审、签、发以及所属网站、政务新媒体、客户端等平台发布全流程和各环节管理,严防内容细节错误。2022年共审核公文约600件、微信公众号文章121篇;党的二十大期间,安排专人值守负责政务新媒体应急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五是压实直属事业单位责任,建立舆情检测机制。出台《河源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意识形态照明设施巡查管理制度》,将意识形态内容列入路灯巡查内容,增加巡查次数,及时清理灯杆、路灯控制箱上的不良政治标语和小广告。
(三)关于领导指导督导职责有欠缺的问题。一是积极开展反面警示教育和普法教育,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并在一定范围通报本地、本部门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举办普法培训讲座,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法律法规,筑牢干部职工拒腐防变思想堤坝。二是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日常监督管理。制定《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考勤管理制度》,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上下班考勤、请销假制度,促进机关作风转变;结合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加强监督管理。三是加强下属单位监管力度。制定完善了公车管理、考勤、内控制度等,要求局分管领导定期到直属单位开展调研,查找问题和不足,直属单位定期向局党组汇报工作,及时整改问题和不足。四是提高对基层城市管理执法指导力度。加强业务指导和培训,组织全市城管执法系统业务骨干参加省厅执法培训,举办2022年全市城管执法系统执法规范化培训班;加强执法监督管理,将重点针对违法建设、城市六乱等问题,对各县区城管执法部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通报存在问题,督促整改提升。2022年,累计下发督办通知5份,反馈问题32宗,现场督导源城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整改市创文办督办问题142个。
(四)关于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不高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城管执法领导机制,争取成立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委员会,作为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解决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目前已完成议事规则等文件初稿,撰写了《关于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机制健全城市治理体系的调研报告》并已报送市政府主要领导。二是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精细化程度。市政设施管理方面,落实主次干道每天巡查制度,要求管护单位每天至少巡查1次市政设施;完善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诉求后30分钟内到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修或应急处置并反馈;实施每月考核机制,要求管护单位做到处理率和回复率均为100%,保证市政设施完好率达98%以上。路灯管理方面,加大路灯巡查力度,主干道、大型公园每周巡查不少于5次,社区、支路、村道每周巡查不少于3次;落实应急响应机制,确保在接到诉求60分钟内到现场,12小时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应急处置并反馈;提高效率,缩短路灯维修周期,从原来的7个工作日缩减到5个工作日。巡察整改以来,开展路灯巡查80班次,在24小时内快速处理12345政府热线路灯申诉52件、报障电话路灯申诉195件,办结率100%、满意度100%。三是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压实工作责任,及时调整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会议和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会,印发了《2022年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河源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四级联动实施方案》,按计划完成了《河源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初稿的制定。成立督导组,每月对各县(区)及公共机构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累计下发督办条68份、检查通报4份,指出问题13个,协助县(区)完善相关工作方案18份。高标准建成江东新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实现了42个公共机构实现全覆盖,升级改造了221个分类投放点,知晓率达80%,参与率达60%,投放准确率达40%。以“以奖代补”的形式推动各县(区)升级改造一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点583个,涉及居民点261个,覆盖居民约8.8万户,有效推动了县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四是全面提升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坚持每年举办至少一次“城管开放日”活动,2022年11月5日在客家文化公园举办了以“当好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主力军 建设幸福和谐美丽河源”为主题的“城管开放日”活动,并邀请市政府领导出席,主动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畅通联系沟通渠道,提高市民参与城市管理意识。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在市中心城区51个公交站点宣传栏张贴公益宣传海报;依据河源独有的恐龙、桃花水母形象设计了“河小龙”“河小桃”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吉祥物;将江东新区碧桂园打造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网红打卡点”。积极参加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2022年以全市总分第一名的优异成绩获得优秀等次。
第二方面问题,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不够有力有效,内控制度执行不够严格。
(一)关于重大市政民生工程推进缓慢的问题。一是加快推进人行天桥建设项目。协调市代建局加快施工进度,倒排工期,文昌北路、江源小学、华达街人行天桥力争在2023年3月底完工,中山大道人行天桥施工进度争取2023年3月底完工通行。二是提升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能力。加强与市财政部门对接,争取了100万元/月的后续运转资金保障,确保了场内渗滤液处理设施正常运转;实施渗滤液外运处置措施,将无盖调节池渗滤液处理完毕,消除风险隐患。目前,无盖调节池2.5万吨渗滤液已处理完毕,调节池已清空见底,减量有序推进,总体安全可控。
(二)关于群众关注的痛点难点解决不够及时有效的问题。一是加大城市“六乱”查处力度。按照规范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合理规划设置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减少流动摊贩乱摆卖影响市容的问题。目前已在中心城区范围设置了23个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特别是在市区文星路设置的流动摊贩临时疏导点,共设置摊位250多个,已成为市区“网红打卡点”。根据书记、市长“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工作安排,加大对城市“六乱”行为的查处力度,2022年共开展专项整治行动118次,累计查处城市“六乱”行为68500多宗、拆除违规设置的地锁320多个、没收违规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雪糕筒2600多个。加大对户外违规广告的清拆力度,累计清理拆除各类违规挂设的广告横幅290多条(张),治理违规广告招牌1160多个。通过整治,城市市容市貌有了明显好转,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二是积极研究探索解决停车难问题。结合自身市政设施管理职能,向市区公共停车位规划建设职能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协调财政部门落实有关项目资金,目前已报财政部门评审,待项目资金到位后7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和停车位专项规划编制,加快推进市区道路内智慧停车项目实施,采用市场化建设运营模式,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缓解停车难问题。三是积极解决城市内涝问题。对现存积水点进行排查,建立台账,加快改造,实现了中堤路、长塘路、湖滨路、越王大道下穿隧道、永丰路雅居乐小学路口等12个影响较大的积水点清零。加快新江市场区域水浸点整治工程建设进度,目前已进场施工,力争在2023年4月底完工。协调住建部门加快推进中山大道改造二期项目施工进度,目前已进场施工。四是全力解决城市运行安全隐患。开展路灯安全隐患整治行动,累计整治主次干道老化地埋路灯线路2000米、社区老化架空路灯线路3500米、河源大道松动路灯杆基础120座;同时,积极探索推广智慧安全电源、漏电检测感应仪、路灯水位监测器、防水电线接头、路灯无线监控等现代科技产品在路灯安全领域的应用,提升路灯安全保障。加快推动《河源市燃气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已完成初稿并报司法部门;严厉打击燃气违规违法行为,共查处非法运气车辆4辆、非法经营燃气网点98个、老旧不合格燃气瓶3900多个,立案作出处罚12宗、处罚金额5.62万元;大力开展燃气安全“百日行动”,累计排查整治燃气场站安全隐患1182处,巡查中压管网830公里,覆盖率达100%,超额完成省下达的覆盖率30%的要求;全面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在户外广告、LED显示屏、候车亭、电视台投放为期3个月的燃气安全公益广告,举办了燃气安全宣传咨询、“燃气安全进万家”、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培训等活动。
(三)关于部分工程项目管理存在漏洞的问题。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加强合同管理,坚决杜绝先施工后补签合同违规情况的发生;完善直属单位重大事项决策议事制度,防止项目规避监管。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规范工程结算流程。要求直属单位财务支出、经费使用情况每月按时呈报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主管科室和计划财务科。三是开展工程结算自查自纠,全面检查工程结算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委托第三方(广东大川会计师事务所)对直属单位2020年7月至2021年12月内部财务管理及收支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提高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财务人员及工程管理人员在政府采购、招投标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业务水平。
(四)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一是完善入账手续。完善局机关、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批流程的管理和监督;开展记账凭证自查自纠,全面清查会计账本的合规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二是加强现金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备使用现金,对公务支出严格执行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堵塞现金使用漏洞,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三是严格规范高温津贴的发放。认真核查,停止对非室外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补贴。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已于2022年起完成核查整改,市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已于2021年起完成核查整改;及时退还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2019年至2021年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共涉及12人、合计33600元,已追齐并上缴国库;市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2019年至2020年违规发放的高温补贴共涉及23人、合计22200元,已追齐并上缴国库;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局分管领导分别约谈直属单位相关责任人员,就规范高温津贴提出具体要求。
(五)关于工会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一是统一慰问金发放标准。按照《广东省基层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发放慰问金标准执行。二是加强库存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确保每月月末现金余额不超过2000元。三是完善工会入账佐证材料。按照《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做到手续齐全,票据齐全。
(六)关于公务用车管理松散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公务车辆管理制度,要求直属单位对应局机关要求制定公车管理办法。二是加强对直属单位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和车辆集中停放制度的监督检查,发现违规情况严肃查处,确保公车使用规范有序。三是实行公车使用登记管理,所有公务用车均安装车载卫星定位监测仪,接受省、市公车管理平台监督,报送公车运行数据。
第三方面问题,党建主体责任不够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够规范。
(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党建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包括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人事管理等方面制度12项,从制度上明确了工作责任,压实了责任。二是推动党建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确保党建工作取得实效。2022年,先后召开了党员大会、党史学习教育总结会议、纪律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以案为鉴以案促改警示教育会、意识形态研判会议、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会议等,确保党建工作落地见效。三是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政治能力,强化责任担当。2022年,严肃认真开展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党史学习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认真查摆突出问题,深刻剖析原因,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提出努力方向和具体整改措施,经受了严格的党内政治生活锻炼,受到了深刻党性教育。四是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指导。健全完善《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方案》,进一步加强机关党委对各党支部的日常指导监督工作;制定了《2022年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党务培训计划》,完善退休党员学习机制,协助退休党支部研究制定党建活动计划,11月8日举办了全局党务知识培训会,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专家为全局党员干部、退休党员授课。
(二)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不够有力的问题。一是加强干部职工经常性教育,增强干部职工党性修养。特别是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通过组织收听收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三会一课”等方式迅速掀起学习热潮。2022年,各党支部共组织学习57次,参与学习党员干部累计约4300人次。二是压实分管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定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实施细则》《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廉政谈话提醒工作制度》《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风廉政考核制度》等,将履行“一岗双责”纳入年度考核,明确分管领导每年不少于1次专题研究部署分管业务的党风廉政工作,要求分管领导定期对分管部门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定期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开展提醒谈话。三是加强警示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集体观看纪委、省厅制发的警示教育片,在一定范围通报本地本部门近年来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分决定,以反面案例警醒党员干部要遵纪守法、廉政办公,切实增强全体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政治自觉。同时,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不断提高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政治能力和责任担当,加强党员干部的组织观念和组织纪律性。2022年,严肃认真开展了“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党史学习教育”“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
(三)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的问题。一是高质量开好民主生活会。围绕会议主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确保相互批评坦诚相见、开门见山,不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讲道理代替谈问题、以班子问题代替个人问题。同时,针对查摆出来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列明问题清单,完善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有效防止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对于能够当下改的抓紧整改到位,一时解决不了的明确阶段目标,持续用力整改,确保整改任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二是扎实开展组织生活会,增强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建立日常党务工作提醒制度,通过建立粤政易工作群,及时提醒各党支部每月按时完成相关任务,确保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2022年9月,各党支部结合巡察整改工作召开了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刻认识自身存在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增强党员自身党性修养。三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制定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党务工作督查机制,每月提醒各党支部应完成事项,月底跟踪各党支部完成情况。同时,加强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的指导监督,定期安排分管领导到分管科室、分管直属单位上微党课、进行集体谈心谈话活动。
(四)关于选人用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一是严格落实末位表态制度。完善了党组会议事规则和局长办公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明确了“三重一大”研究决定事项表决制度及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坚持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二是严格规范干部选任程序,认真落实选任工作纪实要求。制定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非市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并及时归整好缺少的工作纪实材料。加大对人事干部业务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人事干部的素质和能力。三是加强干部人事档案规范管理。制定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开展人事档案专项审查活动,对局非市管在职在编公务员39人的三龄两历和归档材料进行查漏补缺,并与2016年的专项审档结果一一核对,不断完善干部档案信息。
第四方面问题,问题整改不够彻底,存在“整而不改”现象。
关于上一轮市委巡察组及相关专项审计指出的一些问题,本轮巡察发现仍然存在的问题。一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储备使用现金,加强对现金的管理,对公务支出项目严格按规定执行公务卡或银行转账结算,堵塞现金使用漏洞。二是严格执行《广东省基层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等规定,合理收缴、使用工会经费。三是开展工会经费使用情况自查自纠。直属单位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已对2021年的个人工会费按工资总额0.5%标准进行补缴,共27人补缴了2021年工会会员费,合计4629元。
三、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关于城市智慧管理水平滞后的问题。一是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已联合市政数局印发了《河源市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项目建设工作方案》,并将平台建设纳入了2023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清单,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二是进一步完善智慧城管一期平台的使用,不断加强平台的安全管理和技术升级,设置了智慧城管指挥中心,确保平台正常使用运行。三是推进项目验收,已与承建方初步达成工作意向,正在按程序推进项目验收。
(二)关于部分群众信访投诉案件未得到妥善解决的问题。一是全力做好信访工作。印发了《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信访工作制度(试行)》,开展领导接访日活动,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2022年,受理各类信访件943件,已办结931件,办结率达98.7%。二是加强信访工作分析研判。每月印发《信访工作简报》,分析当月信访诉求类别和群众关心的问题,提高信访工作办理质效。三是进一步加大群众信访案件的督办力度。目前,巡察反馈的6宗信访案件已办结5宗,对于正在办理的山湖鸿运楼违规楼盘问题(属省住建厅督办案件),局党组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督办,共召开专题会议4次、现场督办会3次,专项督导3次;同时,压实属地责任,目前源城区政府已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该信访案件进行依法依规办理。
(三)关于长期债权未处理的问题。一是严控借款事项,严格按照《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处理长期债权问题。二是加强应收及暂借付款的管理,及时清理,不长期挂账;加强对债权债务的管理,及时进行对账、清理,加大追收力度。目前“计生保证金”“大楼值班费”两笔长期挂账应收款已整改完成;有4笔长期债权正在按有关程序进行处理。三是加强对直属单位的监管,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市城市照明中心长期未处理历史债权进行专项审计,加大追收力度,对确实无法收回已形成坏账的,按相关规定申请核销处理。
(四)关于干部交流轮岗制度不够落实的问题。一是积极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通过学习,统一各级干部思想,为有序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工作打牢了思想基础。二是按规定尽快解决未交流轮岗人员的轮岗问题。目前已与市委组织部做好前期沟通工作,明确了人事调整方向,待相关程序完善后,将按规定及时启动科长岗位任职交流工作。三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有序引进高素质专业化人才,持续有序开展干部职级晋升及人事工作,进一步充实干部队伍,为常态化推动干部交流和奠定坚实基础。
(五)关于上一轮市委巡察组指出的“部分工程项目长期不结算”问题至今未解决的问题。一是健全完善工程结算有关制度,严格执行财经制度,规范工程项目结算。二是加强与财政、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研究解决措施,尽快完成工程项目结算。目前,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园林绿化职能移交方案还在完善,相关职能未正式移交市城管综合执法局,结算工作无法短期内完成整改。
(六)关于上一轮市委巡察组指出的“下属事业单位园林绿化管理中心的下属东江园林工程公司至今未完成脱钩”问题至今未销号的问题。一是加强调研摸底,研究解决措施,切实提高整改实效。目前,已成立工作专班,前往园林绿化管理中心和东江园林工程公司进行调研摸底,为销号工作做好前期准备。二是及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措施,加强与财政、林业等部门沟通协调,推动脱钩问题尽快完成销号。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园林绿化职能移交方案在进一步完善,待相关职能正式移交市城管综合执法局后,将加快推动解决销号工作。
四、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坚持加强政治建设,强化政治担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推进巡察整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持续用好“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充分利用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学习强国等新媒体平台抓好学习,认真制定党组、党支部学习计划、撰写学习提纲、学习心得,强化党员干部主动学习的意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上来。
(二)坚持持续整改,不断完善长效机制。坚持“目标不变、劲头不松、力度不减”的原则,对整改完成的事项,认真跟踪问效,防止问题反弹,适时组织“回头看”和不定期抽查,巩固整改成果;对长期推进整改落实的项目,做到紧盯不放、抓严抓实,持续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努力消除“顽症顽疾”,通过具体问题的整改落实见效带动作风转变和工作提升,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效果推动城管执法各项工作。
(三)坚持以整改促发展,推动城管执法事业高质量发展。局党组将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团结带领全局干部职工,不断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自觉把整改成效融入日常工作之中,坚持“党建引领、系统推进、规范执法、精细管理、柔性服务”,围绕“古色、红色、绿色、春色”,与河源人民“共建一座城,共享一个家”,努力将河源打造成为一座“有温度、有风度、有厚度”的城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努力实现河源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加快建设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的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排头兵和幸福和谐美丽河源贡献城管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62-3339933;邮政地址:517000;电子邮箱:hycgbgs@163.com。
河源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