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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市委办  河源市政府大院3号楼  0762-3316000
 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政府大院1号楼三楼  0762-3333204
 宣传部  河源市政府大院1号楼二楼  0762-3333235
 政法委  河源市政府大院1号楼  0762-3336405
 政策研究室  市委市府大院内3号楼一楼  0762-3333215
 法院  河源市凯丰路益民街1号  0762-3827119
 检察院  河源市新市区建设大道与文昌路交汇处(即电信枢纽大楼往东源县城方向约600米)  0762-3899508
 台湾工作办公室  河源市政府大院9号楼403-405号  0762-3336308
 统一战线工作部  河源市政府大院1号楼  0762-3333205
 总工会  河源市沿江路市府大院5号楼二楼  3312125
 团委  河源市政府大院1号楼514号  0762-3314505
 妇联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集团10楼  0762-3387790
 工商联  河源市兴源东路华怡集团9楼  0762-3389710
 侨联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集团801楼  0762-3335561
 残联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大厦10楼1001号  0762-3389079
 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市政府大院内1号楼501  3335104
 编办  河源市政府大院9号楼  0762-3331720
单位名称:  河源市人大
主要职责: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及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
      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日常文书处理,督促检查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常委会领导重要批示的执行情况。
      3、协助秘书长、副秘书长组织机关日常工作。
      4、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本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5、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向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领导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及反映的重要问题,承办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有关信访事项。
      6、统一规划和管理市人大机关的办公自动化工作。
      7、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机关会议有关文件和文稿的起草、审核、印发工作。
      8、负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9、组织研究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理论和我市及所辖县区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
      10、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各地人大交流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理论研究成果,收集和反映基层人大工作情况。
      11、负责人大制度和法制建设的信息及宣传报道工作。
      12、负责市人大常委会机关人事管理、安全保卫工作,以及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13、组织承办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的行政事务、财务管理,全国、省人大和各市人大来我市考察及本市县区人大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
      14、负责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的管理。
      15、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主任会议、机关党总支部会议和常委会领导交办的事项。
      16、协调市人大常委会各工委室的工作关系。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办公室下设人秘科、综合科、宣传科、信访科、行政科等5个职能科。
    1、人秘科
    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党组会议等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负责上述会议决定事项及领导交办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常委会领导公务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常委会的文电处理、文书档案、机要保密、印鉴管理、文印以及《会刊》和《河源人大工作通讯》的发行等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与全国、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本市各县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协助领导沟通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和机关各机构的工作关系;负责机关值班与通信、机关办公自动化、图书报刊资料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人员的调配录用、考察任免、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培训、学历教育、人事档案、年度考核、奖惩统计等工作;负责机关工作人员政审、公务或因私出国(境)等人事审核呈报工作;负责机关的党务和纪检、监察工作;指导机关青、妇等群团组织开展工作。
    2、综合科
    负责起草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材料、工作要点、工作报告、规范性文件和常委会领导重要讲话稿等综合性文稿;承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的文字组织工作;围绕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中的重要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部署开展调研;编印《市人民代表大会文件汇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通报》等;承担市人大机关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文稿的起草。
    3、宣传科
    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联系新闻单位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市人大工作重要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编印《河源人大工作通讯》、《市人大常委会会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大事记》、《人大志》等刊物;组织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理论的研究,加强与全国人大、省人大及各地人大的工作经验交流;负责《中国人大》和《人民之声》的征订、发行工作;承担市人大信息网站的网页资料的编辑及制作工作。
    4、信访科
    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全国、省人大常委会交办和本会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并做好催办、督办工作;协助常委会及其办公室领导接访、约访群众;调查研究和反映重要的信访信息、社会动态。
    5、行政科
    负责机关行政事务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机关行政经费预决算和财务开支的审核、呈批及所属事业单位、社团的经费管理、内部审计工作,检查、监督执行财务、财产管理制度情况;负责机关基建、固定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车辆安全、公务用车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国、省、市人民代表大会期间代表的接待工作,以及上下级人大和各地人大机关干部公务往来的接待工作;参与机关外事活动、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办公场所的安全保卫和消防工作;负责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组织离退休干部学习文件和参加政治活动;负责离退休干部的医疗保健、生活福利、休养和用车等服务的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办理离退休干部的丧葬和善后处理事宜;负责机关工会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工作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
    市人大机关设法制、财政经济、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农村农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与华侨外事民族宗教、选举联络人事任免6个工作委员会,具体职能如下:
    1、法制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法院、检察院、公安、监察、司法、民政、法制等部门;承办对市人民政府、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在有关法制、内务司法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围绕法制、内务司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法制、内务司法方面问题的申诉、检举和控告,承办常委会依法对公安、司法部门进行个案监督的有关具体工作;对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政法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协调,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办理与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法制、内务司法方面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法制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
    2、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财政、经贸、外贸、计划、劳动和社会保障、物价、统计、审计等部门;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在财政经济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围绕应由市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的关于我市国民经济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了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情况及重要的经济动态,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报告、财政预算(草案)报告、决算(草案)报告以及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调整方案进行初审;对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协调,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财经方面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
    3、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建设、城建规划、国土资源、环保、交通等部门;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在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城市与村镇建设规划及其实施方面的工作以及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协调,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城乡建设环境和资源保护方面的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城乡建设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
    4、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农业、林业、水务、旅游、移民等部门;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在农村农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围绕农村农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农村农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协调,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农村农业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农村农业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
    5、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与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广播电视、信息产业、体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等部门;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广播电视、信息产业、体育、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等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围绕智力投资、培养人才、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落实华侨、港澳和台湾同胞政策以及民族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向常委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提请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的教科文卫侨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进行审核、协调,提出修改意见;督促办理同本工作委员会有关的议案,承办常委会交办的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教科文卫侨及民族宗教等方面的立法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
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与华侨外事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
    6、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
    负责联系人事部门;承办对市人民政府在人事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全国、省、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进行检查的具体工作;负责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会议依法进行选举、补选和罢免的有关具体工作,指导下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选举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督办工作;负责联系本市的全国、省人大代表和市人大代表,并组织其在闭会期间的活动;负责“代表直通车”工作,转办、督办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接待人大代表来访,处理代表来信,受理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揭发检举问题的查证和代表本人的申述;承办市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人事任免工作和有关被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工作;承办全国、省人大有关人大选举、代表工作和人事任免方面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工作。
    选举联络人事任免工作委员会内设办公室(正科级),负责承办本工委日常具体事务。
单位地址:  河源市沿江路大院2号楼
邮政编码:  517000
办公电话:  0762-3331707
Email地址:  
网站地址:  http://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电话
 市府办  河源市政府大院8号楼  0762-3333415
 发展和改革局  河源市文明路5号  0762-3376326
 经济贸易局  河源市红星路145号  0762-3885407
 信息产业局  河源市文明路华达南街1号  0762-3372309
 教育局  河源市朝阳街1号  0762-3389064
 科学技术局  河源市文明路43-1科技中心  0762-3883403
 民族宗教局    
 公安局  河源市凯丰路4号  0762-3325240
 民政局  河源市政府大院9号楼  0762-3333411
 司法局  河源市沿江东路5号<即人大办公楼后面>  0762-3820001
 财政局  河源市益民街8号  0762-3388333
 人事局  河源市政府大院9号楼三楼  0762-333340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河源市红星路112号  0762-3292292
 国土资源局  河源市长安街73号  0762-3663036
 规划建设局  河源市沿江东路规划大厦  0762-3387163
 交通局  河源市兴源路13号  0762-3299922
 水务局  河源市凯丰路5号  0762-3333157
 农业局  河源市穗香街13号  0762-3362505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  河源市凯丰路1号  0762-3387281
 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集团  0762-3389026
 卫生局  河源市沿江路政府大院1号楼  0762-3341916
 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黄沙大道西市政府商务小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大楼  0762-3389235
 审计局  河源市红星路100号  0762-3666618
 环境保护局  河源市红星路118号环保大楼  0762-3883277
 体育局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集团十楼  0762-3389076
 统计局  河源市沿江路政府大院7号楼  0762-3319495
 物价局  河源市沿江路市政府大院内9号楼4楼  0762-3333073
 林业局  河源市穗香街5号  0762-3361802
 旅游局  河源市兴源东路华怡大厦二楼  0762-3388920
 外事侨务局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大厦901  0762-3388020
 法制局  河源市沿江路政府大院9号楼  0762-3337163
 城市管理局  河源市凯丰路6号  0762-3339933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河源市兴源路华怡集团12楼  0762-3293380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红星西路行政服务中心六楼  0762-3882759
 人民防空办公室  华达南街1号二楼  0762-3371777
 质量技术监督局  河源市建设大道西18号  0762-3662702
 气象局  河源市穗香街52号  0762-3889319
 河源广播电视台  河源市兴源路1号华怡大厦九楼  0762-3389011
 房地产管理局  红星路  0762-3882862
单位名称:  河源市政协
主要职责:  

(一)负责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委员“五专”活动以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决议和决定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三)研究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提出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工作建议;起草市政协的重要文稿;协调和组织人民政协的宣传工作。
(四)负责协调、保障专门委员会实施“五专”活动计划和开展机关活动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的协调和服务工作;负责整理、报送政协组织和委员履行职能形成的调研报告、视察报告、大会发言、建议案;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处理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五)负责在河源的省政协委员和市政协委员的联系工作以及有关视察、学习等活动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
(六)参与市政协委员的协商推荐、届中增补等有关人事工作。
(七)负责与市直机关有关职能部门和省政协办公厅、本市县区政协的工作联系;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政协其他参加单位。
(八)负责市政协机关的外事工作、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指导县区政协干部的培训工作。
(九)承办省政协办公厅、市政协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负责协调、管理河源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有关事务。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协机关内设机构作如下调整:
(一)调整专门委员会的设置:由现在的提案、经济、教科文卫、“三胞”联络4个专门委员会,改为提案法制、经济、人口资源环境、教科文卫体、港澳台侨外事5个专门委员会。
(二)保留市政协办公室机构,设正副主任职位,市政协机关统归秘书长管理。
(三)市政协机关内设9个科(室):
1、秘书科
负责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秘书长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在河源的省政协委员的联系和视察组织工作以及市政协委员视察组织工作;负责市政协领导公务活动的联系工作;负责有关信息工作;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负责编印《河源政协简报》;负责机关文秘、档案、文印、通讯、机要保密、机关总值班;负责机关的机构编制、干部的调配录用、政审、考核、任免、工资福利、学历教育、培训、社会保障、人事档案、因私出国(境)报批、职工休假等具体工作;承办市政协常委、委员有关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调整的程序性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综联科
负责起草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和有关政协工作的重要文稿;研究和宣传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理论政策;编写政协年鉴;编辑出版《河源市政协工作通讯》;负责与各民主党派联系有关事务;研究、交流市、县区政协的工作经验;负责对县区政协干部的培训;负责与全国政协、省政协、本市各县区政协的日常联络工作;负责政协的宣传工作。
3、行政科
负责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及以市政协名义举办的重大活动的有关后勤保障接待工作;负责机关国有资产、财务和行政事务的管理;负责机关大院治安保卫、综合治理及消防工作;负责车辆管理工作。负责协调管理市政协委员活动中心有关工作。
4、文史科
负责征集、筛选、整理《河源文史》稿件,负责《河源文史》的编印、出版、发行,以及编委会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5、专门委员会共设立5个办公室
①提案法制委员会办公室;
②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③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办公室;
④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办公室;
⑤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办公室。
专门委员会办事机构的职责是:
负责专门委员会制定、实施工作计划的具体组织服务工作;负责专门委员会会议、视察、调研、研讨等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联系相关界别委员及代表人士,综合、反映专门委员会、委员和相关界别的意见、建议;负责专门委员会各类文稿的起草以及调研成果的转化跟踪工作;负责专门委员会与全国政协及本省市县政协相关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联系。
提案法制委员会办公室还负责委员提案的征集、初审和交办的具体工作;起草报请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的提案工作情况报告以及相关决议草案、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负责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办公室还负责安排政协对外友好交往有关工作;因公出国及赴港澳人员的报批工作;处理涉外来往函电和对外联系等。
单位地址:  河源市沿江路政府大院2号楼
邮政编码:  517000
办公电话:  0762-3335570
Email地址:  
网站地址:  http://
单位名称:  河源市纪委
主要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纪委、监察部、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反腐败斗争的决定和工作部署,协助市委抓好党风建设,组织协调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监督检查市直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县区领导班子及其班子成员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情况。
(二)负责查处市直各部门、各县区、市管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和案件,受理涉及党纪政纪问题的控告和申诉,决定或取消对受查处对象的处分,必要时直接查处下级纪检监察机关管辖范围内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
(三)制定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和开展党风党纪政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对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工作。
(四)负责纪检监察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拟订维护党纪政纪条规,参与制定党内法规。
(五)对各部门、各县区制订的条规实施监督监察,对有违背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条款提出修改建议,变更或撤销县区以下纪检监察机关不适当的决定或规定。 
(六)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考察、审核县区纪委监察局班子人选,审核市直纪检监察组织领导人选,组织和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工作。  
(七)承担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和市政府纠风办的有关工作业务,抓好有关工作的检查落实。  
(八)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省纪委、监察厅和市委、市政府授权、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根据上述职责,市纪委机关、市监察局设10个职能室。
  (一)办公室
    1、负责文秘工作,包括本机关工作计划、总结、报告、决议、决定、通知、文件、会议记录和其他文字材料的起草,收集、综合分析、上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有关工作情况,审核其他业务室代拟文稿,收发、呈阅、传递上级文件以及本机关机要、保密、传真、打印、印章管理使用等。
    2、负责行政后勤管理,包括财务管理、资产管理、车辆管理、档案管理、会务事务、安全保密和来宾接待等。
    3、负责案件管理,包括案件情况统计、综合分析等。
  4、负责收集、编报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大事记和上级批办重要案件及事项的催办、督办、协调工作。
  (二)第一纪检监察室
  负责东源、和平、连平和市直政府、计划、经贸、政法、文教卫等系统有关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上述县区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三)第二纪检监察室
  负责源城、龙川、紫金和市直党群、交通、建设、农口等系统有关案件的调查工作;负责上述县区及市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自办案件的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督办工作。
    (四)案件审理室
  负责管理权限内有关案件的审理工作,申诉案件的复审、复议、复核工作,下级自办案件审理的指导工作,重要疑难案件的咨询工作,相关行政诉讼案件的应诉事宜,以及办理解除处分手续和对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工作。
    (五)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和上级批转案件线索的初查筛选工作;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同级领导班子交办的信访事宜,承办、转办、催办、回复相关信访案件;指导下级信访业务;协助领导接访,疏导上访人员。
    (六)执法监察室
    负责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规、政令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和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开展专项执法监察活动;调查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查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指导下级开展执法监察工作业务。
    (七)调研宣传教育室
  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的调查研究;总结探讨法规建设经验,协助制订和组织实施党员干部反腐保廉教育工作计划;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和新闻报道活动,总结、剖析正反面典型;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
    (八)党风廉政建设室
  负责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的组织协调实施和落实情况的检查,收集整理、综合分析反腐倡廉工作的有关情况;承担市委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和市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业务。
  (九)监察综合室
  负责收集、整理、上报行政监察工作及政纪案件的查处情况;协助监察局领导处理监察工作相关事务;记录局长办公会议决议,整理会议纪要;检查、督办监察工作相关事项;答复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做好特邀监察员的选聘和联络工作;负责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组织协调、检查、监督、指导工作;参与专项治理,收集、掌握、分析、上报纠风工作情况;承担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具体工作业务。
    (十)干部室
    负责本系统干部管理权限内的干部管理工作和劳动工资方面的工作。包括县区和市直纪检监察机构班子人选考察,干部录用、考核、任免、奖惩和必要的政审工作,以及本机关的计划生育工作和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队伍建设工作和党务工作。

    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核定总编制49名,其中行政编制43名,事业编制6名(含工勤人员4名)。其中市纪委常委9名,书记1名(市委副书记兼任),副书记3名;市监察局局长1名(市纪委副书记兼任),副局长3名;室主任10名(副处级),副主任11名(正科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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