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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商住楼的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

 根据河源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河府办〔2010102号)第八条规定,购房者在购房时,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缴交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缴存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8%。我市暂按5%执行。根据河源目前的实际情况,市区(含源城区)的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暂定如下:(一)7层以下(含7层):700/平方米;(二)8-12(8层、12)800/平方米;(三)13层以上(含13层):900/平方米;(四)别墅:1000/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