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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低保申请程序?

我市户籍,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家庭可以申请低保救助,具体申请程序:

1、申请。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乡镇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受理低保申请后,要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3、民主评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当以村(居)为单位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

4、张榜公示。民主评议结束后,应及时将民主评议结果张榜公示。公示期为7天。

5、审核上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报送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6、审批。县级民政部门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后,及时作出审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