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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如何办理备案?
    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1号)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三)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五)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六)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七)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八)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九)拟聘用人员名册、职称证明;   (十)申请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   (十一)根据本规定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申请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在递交申请材料时,应当同时提供由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相关人员安全驾驶经历证明,安全驾驶经历的起算时间自申请材料递交之日起倒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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