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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2001/2024-00468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10-15
名称: 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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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

发布日期:2024-10-15  浏览次数:-

  ○本报讯 记者 梁驱远 通讯员 陈聪惠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骆超率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情况进行检查。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所取得的成效,并提出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条例》贯彻实施工作机制,强化工作统筹和措施保障,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以及学校、医院、小区物业、场馆、公园等责任主体依法履行文明行为促进责任,做到投入到位、宣传到位、管理到位。要充分发挥《条例》的刚性约束作用,建立健全不文明行为排查治理制度,抓好交通文明、养宠文明、网络文明等群众迫切期望整治改变的不文明行为的排查治理,切实提升文明行为促进监管实效。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和逐步建设完善与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有关的城乡公共设施,同时注重搭建志愿服务工作平台,落实激励促进保障措施,为志愿者更好服务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创造良好条件。要持续深入宣传普及《条例》,常态化开展社会宣传、媒体宣传、活动宣传,引导市民自觉遵守并践行《条例》规定,形成良好的文明行为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