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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2001/2024-00134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4-03-06
名称: 河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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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3-07  浏览次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等文件规定,现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全市各级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河源市各级行政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积极履行政府信息公开职能,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规范发布各类政府信息。持续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婚姻登记管理就业创业政策解读等领域相关信息的公开力度。认真做好各类规划计划集中主动公开,优化公开方式,稳定社会预期。2023年,全市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处理决定数量分别为1032911宗、309325宗、8233宗,行政事业性收费24054.93061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市各级行政机关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规范使用全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实现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电子化,高效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023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办结依申请公开635件,其中自然人申请件605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件30件。予以公开及部分公开291宗,占45.83%;不予公开48宗,占7.56%;因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等原因无法提供240宗,占37.8%;不予处理8宗,占1.26%;其他处理48宗,占7.55%。结转下年度办理4件。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41宗,行政诉讼3宗。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2023年,全市通过政府网站主动公开发布的政府信息34,726条,网站累计访问量30,586,761次、最高日访问量为49,097人次。全市本年新制发规章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79件;本年废止规章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现行有效规章1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398件。累计出版政府公报12期。全市各级各部门均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或涉及公共服务政策宣传等政府信息。

(四)平台建设方面。完成市政府门户网站“适老化无障碍”改造。进一步优化政府网站栏目和功能设置,新开设了“质量强国建设”“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等专栏,对“规划计划”专栏现行有效的规划计划信息和历史规划计划信息进行了调整优化。结合《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账号及权限动态管理办法(试行)》要求,深化我市集约化平台账号管理,排查注销了174个长期未登录使用的集约化平台账号,同时加强账号权限动态管理。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高效办理各类渠道网民留言2731,帮助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的“急难愁盼”问题对标国办考核标准,动态监测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每周发布2次监测结果通知,共排查稿件71944

(五)监督保障方面。2023,围绕近年国家和省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要求,分解工作任务,明确各方责任,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的指导和监督。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分值权重4%。全市共有483人从事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其中,专职工作人员163人;兼职工作人员320人。本科及研究生学历以上357人、占比73.9%。组织召开了2023年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政务信息工作培训,对市直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负责同志及经办人员110人进行了相关知识和实操技能的业务辅导,进一步提升培训人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和年终考核机制,每季度组织对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进行通报,压紧压实县(区)及部门责任,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平稳安全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4

3

9

行政规范性文件

79

17

39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3291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09325

行政强制

82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4054.9306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01

7

0

1

20

4

63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85

1

0

1

1

1

18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3

0

0

0

8

1

10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3

0

0

0

0

0

3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3

0

0

0

0

0

1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9

0

0

0

0

0

9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1

1

0

0

0

0

1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

0

0

0

0

0

8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3

0

0

0

0

0

3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15

4

0

0

11

0

23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0

0

0

0

0

1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4

0

0

0

0

0

4

2.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5

0

0

0

0

0

5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42

1

0

0

0

0

43

(七)总计

605

7

0

1

20

2

63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2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2

39

51

9

141

2

29

4

2

37

0

2

0

1

3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仍需进一步规范。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仍需进一步加强。基层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高质量办理群众依申请公开件,聚焦群众依申请公开答复的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对依申请公开件进行梳理分析,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水平。二是继续强化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要求各部门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所发布的信息要先审后发,及时发现和整改错信息。三是继续加强对全市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强化沟通和联动,科学开展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评估工作,达到以评促改、以评促优,切实加强基层政府信息规范性管理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