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文件规定,现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河源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yuan.gov.cn)下载。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源市人民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一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准确执行《条例》,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有力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公信力、执行力和现代治理能力。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2年,全市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340条,最高日访问量为213880人次。其中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04篇,规范性文件解读比例实现100%;共办理网民给总理、省长留言69条,办结68条,结转下半年继续办理1条,受理率、办结率达到100%。编印《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发行总数达3.6万份,主要向基层、办事服务大厅倾斜赠阅,并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电子版。及时公开市和各县(区)政府(办公室)主动公开文件、部门规范性文件等,充分发挥“传达政令、宣传政策、指导工作、服务社会”的作用。全市各级各部门均设立了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布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财务等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答复规范》的要求,依法依规做好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切实提升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全年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51宗,办结245宗,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6宗;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13起,行政诉讼12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继续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集中梳理了市政府规章、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及县(区)政府规范性文件,已全面规范建立了五县二区和25个市政府部门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并通过广东省信息公开平台统一发布。组织召开了全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及全市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培训会,累计参训人员达1473人次,有效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具体经办人员业务水平。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对无力运维、安全保障能力薄弱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整合,提高信息资源整合利用率,督促各单位做优做强一个政务新媒体。强化常态化监管,对标国办考核标准,动态监测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每周发布2次监测结果通知,累计发布监测报告3567份,要求有关单位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整改到位。
(五)监督保障方面。继续深化绩效考核激励导向作用,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分值权重为4%,同时结合法治广东(河源)等考评,切实加强对各县(区)、各部门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以评促改,以考促优。开展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季度和年终考核机制,每季度组织对本地区各级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运行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有关情况,压紧压实县(区)部门责任,有效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部分单位对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不够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有待进一步提升,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同时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制度,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让各级各部门更加重视并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理顺和完善工作机制,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任务新要求,加强政务公开机构建设、专业人员配备和经费保障。三是及时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以文字为主、图文和音频为辅解读政策,同时做到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四是继续组织全市政务公开业务学习,不定期举办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切实增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整体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