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8月份决定:
张春荣同志兼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晓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飞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吴金华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志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梁小菊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超平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薛闻聪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陈强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 索引号: | 762001/2022-0070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9-24 |
| 名称: | 8月份人事任免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2-09-28 | |
| 主题词: | |||
市政府8月份决定:
张春荣同志兼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欧阳晓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飞同志任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吴金华同志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范志君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梁小菊同志任市统计局副局长;
黄超平同志任市金融工作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薛闻聪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黄陈强同志任市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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