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农业农村厅发布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园、功能性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有关事项。目前,2022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申报入库工作已启动,县级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3月10日,市级网上申报、审核截止时间为3月11日。
对照《2021—2023年全省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方案》要求,申请特色产业园可在3—5个乡镇区域范围,围绕1个特色主导产业(或2—3个关联度高的特色产业),按照资源禀赋优越、产业特色突出、生产链条完整、资源要素集聚的原则,建立生产、加工、研发、仓储、物流、营销等关键环节的全产业链体系。其中,种植业类产业园种植面积5万亩以上,生猪产业园年生猪出栏量50万头以上,家禽产业园年出栏量1000万羽以上,水产产业园养殖面积1万亩以上,预制菜产业园30%以上初级农产品产自本地。全产业链完整,基本形成一二三产融合。实施主体实力强、辐射带动能力强、联农带农效果好,特别是与产业帮扶结合紧密。粤东西北地区各县(市、区)、省供销社、省农垦集团公司可申报建设1个特色产业园,特色产业园牵头实施主体原则上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优先选择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参与实施主体须为当地注册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数量为5—8家。
功能性产业园的服务范围要面向全省,主要在现代种业、加工服务、设施装备、数字农业、品牌建设等领域,居于全省行业领先地位,要素资源聚集基础较好,创新服务、技术成果转化能力强,可显著提升产业发展水平。省有关单位、上市企业可申报建设1个功能性产业园,上市企业须经产业园核心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同意。牵头实施主体必须是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上市企业或省有关单位的下属单位,参与实施主体为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省有关单位的下属单位等,实施主体数量为5—8家,建设地点可在全省范围内,条件成熟的择优安排。支持建设成效较好、具有发展空间和发展潜力的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继续申报产业园(建设项目不得重复),进一步扩容提质增效,扩大带动面。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功能性产业园服务领域不在上述5大领域的,将不予受理。申报产业园数量超过规定的,退回重新申报,逾期不予受理。各地要择优遴选实施主体,鼓励引进省内外大型企业参与产业园建设。特色产业园必须提前落实不低于50亩/园标准的产业园建设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已完成土地招拍挂程序;预制菜产业园加工区规划面积1000亩以上。功能性产业园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建设用地。
据悉,我市已有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14个,初步形成以东源板栗、和平猕猴桃、龙川油茶、紫金茶叶、连平鹰嘴蜜桃为主的区域农业主导产业。有市级以上重点农业龙头企业275家,市级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409家、示范家庭农场88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