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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2001/2022-00032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01-13
名称: 我市出台措施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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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措施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日期:2022-01-13  浏览次数:-

 记者昨日从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我市出台相关措施,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减少人员流动,提倡市民在河源过春节。


根据国家、省2022年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有关部署要求以及当前疫情形势,为切实落实“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疫情防控措施,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原则,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领导干部要带头在河源过节,确需离开河源过节的,应向单位报备并经主要领导同意。节后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河源,当天再做一次核酸检测;从外省或省内有本土疫情所在地市返河源的,返河源后实行“三天两检”。


同时,进一步落实县区乡镇(街道)、开发区的属地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村(居)、单位、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春节期间人员动向摸底排查,全面排查节前拟返河源过节人员和拟离河源回乡过节人员以及节后返工返乡人员,做到底数清,按名册管理,并动员其尽量留在原地过节。


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防范区人员出行,确需返河源的,应提前3天向所在单位、目的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且须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按规定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应的管控措施等。


要避免聚集性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大型文艺演出、展览展销、庙会灯会等群众性活动,控制农村集市规模,减少集市频次。举办会议、聚会、宴席等活动,严格控制人流,尽量举办线上会议。


另外,具有核酸检测能力的公立医院,应设立专用的“愿检尽检”采样点;乡镇采用“村动员、镇采样、县检测”的核酸检测方式,在乡镇卫生院设立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