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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762001/2021-00711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08-06
名称: 《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1-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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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1-08-06  浏览次数:-

 昨日,我市召开《河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下称《条例》)立法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各有关部门在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方面的成绩、经验、做法以及存在问题和有关意见建议的情况汇报。


据介绍,为不断健全完善城市管理体制机制,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市人大常委会拟将《条例》列为《河源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立法工作计划》正式项目。按照立法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条例》立法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市文明办委托中山大学有关专家组成调研组,开展《条例》立法前期调研活动。


当天,20个部门相关负责人分别介绍了各自单位“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能”“在文明行为促进工作取得的主要成绩和经验”“当前群众反映意见集中、文明创建问题突出的不文明行为”等方面工作。接下来,立法团队将认真研究参考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对反映集中的问题进行重点研究,做好条例起草工作,力争起草出具有河源特色、可操作性更强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据介绍,近年来,我市扎实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社会整体文明程度和市民文明素质得到较好提升。随着创建工作的深化和升级,我市迫切需要一部综合性、系统化、内容全面的地方性法规,对禁止的不文明行为和倡导的文明行为进行概括和列举,并作出明确、有操作性的实施规定,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精神文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