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河源市人民政府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河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heyuan.gov.cn)查阅或下载。
一、概述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国家、省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坚持把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施政的基本准则和自身建设的重要抓手,做好信息公开目录、指南的修订,信息的更新及归档备案工作,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信息渠道,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协调督办,强化督导和人员培训,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公众期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建设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务微博、报刊、广播、电视以及政务公开栏等方式,依法、及时、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一)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11661条,最高日访问量为20003人次。其中,政务(工作)动态新闻类信息3372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79条,政策法规类信息611条,市直部门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172条,市直其他部门公开政府信息1640条,年度报告类信息107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215条,其他信息5365条。公众可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专栏”查阅并全文检索上述政府信息。
(二)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1.着力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2016年印发行政审批改革事项目录一批,调整取消事项37项,行政审批事项压减率达13.5%。2.着力推进政府权责清单信息公开。按照省政府要求,全面梳理界定行政审批权力、责任,市政府直属部门权责清单涉及42个部门,共5154项权责事项,其中行政许可215项、行政处罚2958项、行政强制163项、行政征收33项、行政给付61项、行政检查377项、行政确认57项、行政奖励37项、行政裁决3项、其他1251项;逐步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编制、公开市直40个单位的416项行政审批事项(含子项)的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受理范围、申请材料、审批条件、审批流程、审批时限等。3.着力推进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信息公开。2016年3月上旬,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河源市2015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6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并公布了相关支出表格及解释说明,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市级一般公共预算的本级支出细化到经济分类,其中基本支出细化到款级,地方政府预决算公开细化到功能科目项级。目前,我市五县一区政府也已全部公开了2016年本级总预算及本级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同时,依托市财政系统大数据库,采用数字化审计方式对市直有关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将《市直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方案》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本年度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开《河源市2015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结果的公布范围、公布内容、公布形式、公布程序等做了明确规定,逐步加大对政府重大建设项目、社会公益事业、民生资金使用情况等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的公开力度、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便于全社会共同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的监督,本年度已公开审计结果2条。4.着力推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方式以及土地交易结果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市区土地出让公告33宗,成交公示21宗,上述信息全部上报省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监管系统。进一步推进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及时发布土地出让公告、交易流程、交易结果等信息。本年度市国土资源局通过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征地批准信息10条、征地公告信息4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信息4条。5.着力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任务量、项目清单、任务完成进度、开工、竣工等信息。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法规、住房保障办事指南、已经登记保障对象名册、保障性住房批次分配对象、分配程序、结果、退出等信息,全年累计发布相关信息37条。6.着力推动科技管理和项目经费信息公开。全年共发布申报受理、评审立项、资金分配、结题验收、绩效评估等信息59条。7.着力推进医疗卫生领域信息公开。公开了已登记发证的81家医院、门诊部、诊所、医务室等医疗机构信息、医疗服务信息。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了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中医院等三家医院院务信息,及时公开各类医疗卫生信息234条。8.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全面整合社会保障信息资源,及时发布政策法规、办事指南、政策解读等涉及民生的社保信息,全年共主动公开各类社保信息303条,通过电话、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方式答复咨询232件次,印发各类宣传资料30万份。9.着力推进环境信息公开。定期公开东江河源段及新丰江水库饮用水源、枫树坝水库、龙川铁路桥国控断面、江口交接断面水环境质量状况,定时发布全市空气质量公报,及时提醒市民关注水质及空气质量情况。发布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审批后公告,公布报告书报批稿简本(附审批部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公开13个国控重点污染源企业名称、地址、主要污染物等信息,每季度公开河源市国控污染源企业监测数据信息。公开排污费征收的项目、依据、标准和程序,并在每季度结束45日内公开被征收者名称、征收时段、应缴数额、实缴数额、征收机关及排污费减免缓情况等排污费征收信息。全年发布市区城市空气质量季报与排名信息67条,全面公开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信息1149条,依时依程序主动公开环境监管信息41条。10.着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信息公开。严格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全文公开,及时通报事故原因、调查情况及责任追究处理结果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安全生产领域信息 66 条。11.着力推进食品安全、工商信息公开。定期或不定期向公众发布食品药品质量公告,门户网站设立专栏重点发布药品质量公告、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等监管信息,深入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广东省禁毒条例》等新法新规,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科普宣传进校园进农村、“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26”禁毒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开通“河源食品药品监管”微信公众号,每周面向公众推送信息;在河源电视台《最强战队》和《非常会生活》栏目开辟“食药在身边”专栏,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2016年全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共组织各类主题宣传活动105场次、媒体报道26次,发放宣传资料3万份,发布食品药品抽样检验信息800批、行政许可及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1850条、公开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医疗器械广告公告1份,核发合法食品生产许可证64家次。进一步做好全市工商机关职能职责、执法依据、职权目录、规范流程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三级九档”标准细化等配套制度的公开。实现审批环节信息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结果公开。继续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公开,依法公开各项行政权力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法定程序和监督方式,全年累计公开工商信息296条。12.着力推进国有企业单位信息公开。公开了市属国有企业的企业名称、运行情况、组织架构、领导班子、办公地点、联系电话等信息。
(三)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年编印《河源市人民政府公报》12期,发行总数37440份,刊发市政府和市府办公室文件 91 份,电子化率达100%。编印《源城区人民政府公报》6期,刊发政府信息53条,电子化率达100%;编印《东源政务信息》14期,刊发政府信息113条;编印《连平政务动态》12期,刊发政府信息42条。
(四)政务公开栏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全市各级各部门都设立了固定政务公开栏,公布本单位机构职能、领导分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人事任免、财务、有关业务等政府信息。其中市政府分别在市政府大院门口设立政务公开栏、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电子屏幕,公布了市政府领导、正副秘书长、市府办公室副主任的分工以及全市2015年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2016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市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市政府重点工作安排、《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等情况。
(五)通过其他渠道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及时在《河源日报》、《河源晚报》、河源电视台、河源电台等主要媒体发布有关政策措施、政策解读、决策部署、重大活动、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政府信息2000多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全市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宗,其中市府办公室4宗(网上受理1宗、通过纸质受理3宗),县区政府20宗,均在法定时间内予以办结,答复率100%。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全部在行政经费中列支,没有向申请人收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全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案件1宗。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公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制度建设不够健全,部分单位领导抓得不实,工作力度有待加强,政府网站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升等问题。
今后,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紧迫感。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管理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工作机制,积极探索建立公开信息采集、整理、审核、发布长效机制,做到栏目信息公开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切实加强重点领城政府信息公开,督促各县区、各有关单位按照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责任分工要求,认真做好相关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四)进一步创新政府门户网站管理模式。加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完善政府网站体系,优化结构布局,加强各级政府网站协同联动,发挥集群效应。通过政府采购门户网站内容运营和技术服务,提升网站的管理水平和信息更新能力。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受理渠道和方式,规范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等各个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