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组干[2010]57号
各县区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市委决定:
谢伟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官训练处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黄永中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安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谢秋波同志任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毅涛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4日
| 索引号: | 1010-01-2010-000118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10-07-15 |
| 名称: | 关于谢伟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
| 文号: | 无 | 发布日期: | 2010-07-15 |
| 主题词: | |||
河组干[2010]57号
各县区委,市直和中央、省驻河源副处以上各单位:
市委决定:
谢伟明同志任市公安局警官训练处政委,免去其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支队长职务;
黄永中同志任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陈国安同志任市公安局国内安全保卫支队支队长(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谢秋波同志任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陈毅涛同志任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政委(高配副处级、试用期一年)。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2010年7月14日
主办单位: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762-12345
粤公网安备44160202000112号
粤ICP备12032302号 网站标识码:4416000024网络支持 IPv6 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