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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河源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3-23 08:57:31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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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安全监管局,江东新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市将在4月份进入汛期,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议,切实做好我市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非煤矿山事故,严防由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我市尾矿库及地下矿山数量较多,大多数露天矿山企业规模较小,从业人员防汛意识较薄弱,受极端天气影响,防汛度汛压力相对较大。各县区要高度重视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监管工作,充分认识防汛度汛对我市非煤矿山造成影响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克服麻痹松懈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红线意识”,防患于未然,切实加强对地下矿山、尾矿库、露天矿山排土场的安全度汛工作,领导主动抓,认真落实非煤矿山安全度汛各项措施,严防尾矿库溃坝、地下矿山透水、排土场坍塌等事故。

二、全面排查,消除隐患。一是要督促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开展汛期安全生产自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做到隐患治理人员、期限、资金、措施和应急预案“五落实”,确保隐患及时消除。二是要结合“三项监管”工作,认真组织开展汛期安全专项检查,重点加强对地下矿山排水系统、露天矿山边坡和排土场、尾矿库排洪设施和坝体稳定等重要区域和关键部位的进行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根据隐患的类别,发出现场处置决定书或者限期整改指令书,加大执法力度。

三、加强预警,部门联动。各县区要加强与国土资源、气象、三防等部门的协作联动,时刻关注气象预报,迅速获取雨情最新情况,并及时通知辖区内矿山企业,提早采取应对措施。暴雨期间,要求所有矿山企业必须停止生产和建设,尾矿库停止运行,尾矿库、排土场安排人员每日24小时轮流值班。

四、完善预案,及时应对。各县区要督促地下矿山、尾矿库和有排土场的露天矿山企业必须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完善汛期的应急预案,做好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对制定的防汛应急救援预案要进行演练,不断补充完善,确保出现险情时能够快速有效应对。

河源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