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贸函[2020]44号)、河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经贸发展用途(河源市促进外贸发展项目)的通知》(河财工[2020]27号),鉴于省厅项目计划未足额下达,现将未拨付、退回财政的63123元进行追加分配,并对追加项目计划表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7日-7月13日(7天)。如对追加项目计划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河源市商务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河源市商务局 0762-3387039
附件:2020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投保出口信用保险项目)追加分配计划表.xlsx
河源市商务局
2020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