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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积极创建学习型机关
发布日期:2019-08-21 09:24:18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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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市司法局按照“学先进、找差距、补短板、促发展”的理念,通过“走出去”、“请进来”、“聚一起”等措施积极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掀起了一股创建学习型机关的热潮。据统计,7月份以来,市司法局共开展各类学习交流活动10余次,累计受众300余人次,较好地达到了进一步开阔视野,拓宽思路,优化行政系统体制机制,增强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提高法律服务质量的目的。

    一、加强“走出去”。组织局办公室、立法科、装财科及全市负责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人员到市人大、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及惠州市司法局等兄弟单位学习交流,学习取经体制改革后的财政保障、人员配备、硬件设施及办事流程等工作经验9月份计划组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到广州市、韶关市司法行政系统学习社区矫正智能化信息化应用以及刑罚执行一体化机制的经验做法。

二、大力“请进来”。邀请河源职业技术学院人文学院副院长谢战锋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公文写作授课,进一步规范公文格式、提高文稿质量,更好地服务于“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接待潮州市、惠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到我市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及人民调解等方面的交流调研,共同探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以及如何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员化解矛盾的“润滑油”作用。

三、积极“聚一起”。成立公文写作、行政复议案情研究等小组,建立相应微信交流群,并定期组织小组成员面对面开展公文写作心得交流和行政复议案情讨论,通过网上微信群及实地面对面分享方法技巧和心得体会,既可达到互帮互学,共同进步的目的,又可群策群力、集思广益,共同将行政复议案件处理得更加合法、更加公正,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通过广泛开展单位间、同事间的交流学习,制造思维碰撞,启迪灵感火花,不仅可以有效促进单位个人间的友谊,还能将他人先进的理念和经验“取”回来,融入工作中,努力把业务做得更深、更细、更实、更好。为我市建设“示范区”,当好“排头兵”,服务“两个河源”建设,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和优质的服务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