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工作动态
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
发布日期:2020-06-28 12:02:42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从7月起至12月,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突出对防疫物资、“保健”市场、医疗美容、教育培训、电子商务、“直播带货”、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房地产、金融、技术等重点要素市场,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查处。

  一是重点查处口罩等商品未经授权擅自使用特殊标志,对企业或商品资质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企业复工复产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二是重点查处利用会议、讲座、健康咨询等方式,对“保健”市场中普通商品宣称有疾病预防或治疗功能,对商品成分、功效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老弱病幼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查处医疗美容机构对商品功效、性能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妇女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查处教育培训机构对提供服务的内容、资质、所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依法维护学生等特定群体合法权益。

  三是重点查处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商业诋段、利用技术手段实施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仿冒混淆行为,网红代言人及团队、“刷单”公司等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商业宣传等行为。

  四是重点查处经营者采取捆绑耗材和配套设备销售、假借学术会议、科研协作、学术支持、捐赠资助等方式,贿赂对交易有影响力的单位或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商业贿赂行为;擅自使用医疗机构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商标、企业名称、社会组织名称等标识的仿冒混淆行为;医疗机构在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信息,欺满、误导相关公众的虚假宣传行为。

  五是重点查处房地产、金融、技术等要素市场商业贿赂、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利用技术手段实施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市局价监竞争科刘兆聪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