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教育局 > 通知公告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8-06 12:48:26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河教办201839号


河源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河源市教育系统

“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社会事务局),局机关各科室,市直各学校:

根据市委办、市府办《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河委办﹝2018﹞1号)要求,市教育局制定了《河源市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河源市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

河源市教育局

2018年8月6日

附件:

河源市教育系统“谁执法谁普法”

普法责任清单

一、重点宣传普及的涉教法律法规清单及责任部门

单位名称

河源市教育局

分管领导

张东辉 13829396248

责任科室

办公室 3389272

普法联络员

陈远锋 13829371280

普法对象

1.市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

2.河源市广大师生

普法清单及责任部门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市教育局机关、各学校)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市教育局机关、各学校)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市教育局机关、各学校)

4.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市教育局基教科、德育科)

5.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市教育局职成科、督导科)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市教育局职成科、基教科)

7.《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市教育局德育科)

8.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市教育局德育科)

9.《行政诉讼法》(市教育局办公室)

10.《行政许可法》(市教育局办公室)

11.《行政处罚法》(市教育局办公室)

12.《行政赔偿法》(市教育局办公室)

13.《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市教育局安全办)

14.《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市教育局安全办)

主题活动及重要节点

“12.4”国家宪法日等主题活动、“3.15”、“5.4”、“6.1”、“6.26”、“7.1”“10.1”纪念日、专题日

普法阵地

1. 主流媒体:河源市电视台、河源日报、河源晚报等

2.网络媒体;河源市人民政府网、万绿清风网、河源司法行政网、河源教育信息网;

3.实体平台:各单位各学校普法宣传栏等。

普法队伍

“七五”普法讲师团、“以案释法”宣讲团成员、“法治进校园”宣讲团等

普法计划

1.组织参加“宪法专题、年度学考”系列活动;

2.组织参加“12.4”国家宪法日、系列主题宣传活动;

3.组织参加“法律六进”、“以案释法”巡讲活动;

4.组织参加公民旁听庭审;

5.组织参加“谁执法谁普法谁开展法律服务暨法治家庭宣传月”活动

二、 重点普法对象

1.河源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领导干部。

2.广大教师、公务员及其他教育工作者。

3.广大在校学生。

三、 普法项目清单

1.加强普法工作组织领导

将普法工作纳入全市教育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定专人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应主动与教育局普法责任部门进行对接,确保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2.加强教育系统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定期组织领导干部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

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和其他教育行政工作者的法治教育。将宪法法律纳入全市教育系统行政工作人员专业培训计划,作为教育行政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业务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全市教育系统行政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

深入持续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将党内法规教育纳入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考核内容,不断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实效。

3.把普法融入制度建设过程

健全公开征求意见和政策解读机制,除依法不宜公开的外,规范性文件草案要通过河源教育信息网站等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及时通报情况;发布规范性文件时,要将政策解读作为必经程序。

及时宣传解读新修订、新出台的涉及教育业务的法律法规规章,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义务、权利救济方式等内容讲清讲透。

4.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建立教育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机制,由教育行政执法人员、律师、法律专家等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5.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12·4”国家宪法日以及各种纪念日、专题日期间,开展全系统的宪法宣传,充分运用河源教育官方网站和微博、等新媒体平台,面向社会积极开展宪法宣传教育。

利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及儿童节、教师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依托各类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通过主题演讲、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文艺作品征集等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6.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工程,依托人大、公安局、法院、检察院、消防、税务、监所等法律服务场所和窗口,以及河源电视台以案说法栏目等法治教育公共空间,推进教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工程,深入挖掘教育系统生动鲜活的法治相关故事,组织发动广大师生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微电影、微视频等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7.完善法治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针对涉及教育行政的热点法治事件和社会关注问题,组织执法人员、专家学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进行及时权威的法治解读,正确引导法治舆论。

8.加强普法责任制考核评估

加强全市教育系统普法责任制履行情况的考核评估,将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根据有关规定,表彰奖励或通报表扬普法工作成效显著的学校、部门、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普法责任不落实的学校、部门、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