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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春节期间防范非法集资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3-01-17 14:34:53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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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各位市民:

    岁末年终,正值春节来临之际,不法分子也进入“冲业绩”阶段,各类假借“投资理财”“私募基金”等名目进行的非法集资也进入活跃期。在此,河源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郑重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如遇到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

    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

    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

    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

    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

    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

    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

    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

    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如您发现身边有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请及时收集和保存广告宣传资料、推介会录音录像、合同协议或转账凭证等证据材料,并向各级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部门举报。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奖励。

    市处非办举报电话:0762-3166622,网上举报:jgk3166622@163.com,来信(走访)举报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富民街2号金视大楼501室。


河源市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


    (编辑:杨景瓶,校对:张爱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