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集约 > 河源市公安局 > 信息公开 > 公示公告
河源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3-01-13 11:45:24 来源:本网 作者: 阅读人次:-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公布河源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河源市公安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严格执行《条例》,聚焦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服务中心工作、助力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抓好《河源市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和《河源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的贯彻落实,充


  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等方面的促进作用,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

  (一)主动公开工作。市公安局围绕2022年河源公安重点工作,充分依托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主动发布方面,市公安局政务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共公开6700条政府信息,对我市公安机关开展的“河安2022”系列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全面、深入、立体的宣传和解读,不断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安全感和满意率。利用图文、图表、视频等形式进行政策解读,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在回应关切方面,持续用心用情用力办好“平安厅”厅局长信箱工作,真正把群众的事当成自己的事来办,广泛听取群众呼声,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解决了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收到群众感谢信48封。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带队参加“河源市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通报重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情况,解答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与群众进行了良好的交流互动。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市公安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的有关要求,建立完善信息公开申请的闭环管理机制,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水平和办理质量。2022年,市公安局共收到公民、法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宗,全部依法受理并按时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各部门、警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按照“谁制发、谁提出,谁审查、谁办理,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四)平台建设方面。市公安局加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管理,做优做强“河源警事”微信公众号,对无力运维、安全保障能力薄弱的政务新媒体进行关停整合,通过全市公安新媒体矩阵整体联动发声,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涉警舆情回应、引导重要平台。

  (五)监督保障方面。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新媒体信息发布审核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管理制度,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文字关,确保政府公开信息权威、准确、客观、真实、及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年度公安重点工作考核内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评议和监督,开展检查督导,对工作落实不到位并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43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0719

行政强制

                           2245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34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3.其他

 0

 0

 0

(七)总计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22年,河源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等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落实责任,提升质效。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

  制度与责任制,压实各警种、各部门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加强工作环节衔接,推进闭环管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好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任务。

  (二)多维解读,增强效果。落实政策解读工作责任主体,督促文件起草部门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多角度、全方位、及时有效宣传解释政策,增强解读效果,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三)加强培训,提升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政策文件,提高各单位各警种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强化审核,严格把关。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和“先审后发”制度,确保发布信息内容及时、合法、完整、准确,坚决杜绝因信息内容不当和网络安全事件等引发负面舆情。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河源市公安局

2023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