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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20 10:16:01 来源:河源市公安局 作者: 阅读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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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根据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不断丰富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工作方式方法,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切实加强信息公开监督管理,顺利开展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严格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将部门本年度财政预结算、政府采购信息等通过政府网站集约栏目和微信等平台进行公开,做到能公开的文件尽量及时向社会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9800多条。

  (二)其它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一是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4项,均是自然人申请,予以公开4项,已全部办结;二是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情况:全年行政复议案件23宗,行政诉讼案件5宗;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情况:我局未对政府信息公开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3

27(增4)

8742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7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2

0

771733

行政强制

41

0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7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52

124766971.01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4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2


23





0

5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专职人员力量有待加强;二是政策解读形式有待完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健全保密机制、提升便民服务,加大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围绕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进一步拓展和深化涉及民生信息公开内容和范围,研究制定深入推进工作的具体措施,让群众及时了解和监督重大决策和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一)加强学习,大力提升业务水平。通过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实施信息公开工作的水平,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和紧迫感。

    (二)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梳理局机关以及局属事业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方便群众查询。 

    (三)认真梳理,逐步扩大公开内容。进一步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进一步推进公开信息的电子化,降低公众查询成本。

    (四)健全制度,努力完善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依法行政,以信息公开为契机。通过推行政府信息公开,使局系统内部形成了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的政务氛围,进一步增强局系统人员的工作责任感,促进依法行政,提高依法办事的水平,从而提升行政效能,推动了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



河源市公安局  

2020年1月9日